水貨橫行 瘦瘦針擬納入境申報項目

瘦瘦針水貨橫行,食藥署正與關務署研商,擬將瘦瘦針納入入境申報管理範圍,示意圖。記者曾學仁/攝影

俗稱「瘦瘦針」的GLP-1類藥物掀起全球減重熱潮,臺灣單劑價格約落在一點二萬元,完成療程常需花費十多萬元,讓價格較低的水貨市場應運而生。食藥署指出,目前非法來源多爲海外攜帶入境或網路郵包購買,不僅難以保障品質,一旦發生副作用,也無法適用藥害救濟,正與關務署研商,擬將瘦瘦針納入入境申報管理範圍。

瘦瘦針亂象頻傳,立委林淑芬日前於立院質詢時指出,使用瘦瘦針須經醫師評估並取得處方箋,因此價格較高;據悉,中國大陸、日本的單劑價格幾乎是臺灣的一半,也讓水貨市場橫行。目前社羣媒體上隨處可見瘦瘦針廣告,民衆只要點擊連結或加入社羣羣組,即可購買瘦瘦針,根本不需要醫師處方。

林淑芬表示,國外陸續傳出胃癱瘓、噁心嘔吐、掉髮等副作用案例,若民衆使用來路不明的水貨,一旦發生不良反應,也無法適用藥害救濟補償。

據食藥署統計,從二○二四年至今年六月十一日止,共查獲一二四件違規案件,裁罰金額累計達三五五點五萬元。違規樣態包括非藥商執行藥商業務、藥品調劑未依一定作業程序、無處方販售處方藥、未依規定製作病歷,以及未將用藥處置載明於病歷等。

食藥署副署長王德原表示,國內常見的非法取得瘦瘦針來源,主要爲自海外攜帶入境及網路郵包購買。針對網路違法販售藥品問題,「藥事法」修正草案已完成預告,未來將加重網路及平臺業者管理責任,若發現違法販售資訊,業者須於期限內下架,並提供販售者相關資料,協助主管機關後續追查與取締。

至於防範海外攜帶入境的水貨瘦瘦針,王德原表示,將與關務署討論,評估是否將瘦瘦針納入入境申報管理範圍,或列爲邊境重點查覈項目,並就相關法源依據、執行可行性及對旅客通關影響進行評估。

食藥署提醒,未具藥商資格卻販售藥品,最高可處兩百萬元罰鍰;若販售未經覈准的藥品,最重可處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併科五千萬元以下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