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機「在校期間」統一保管即將公告 學生團體發聲了

校園手機禁用與否令人頭疼,目前學校大多將學生的手機統一集中「養機場」管理。(本報資料照)

針對教育部長鄭英耀於14日突然宣佈,將於下星期公告「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校園行動載具使用原則」(下稱「使用原則」),學生團體EdYouth今(16)日表示,教育部於前次研商會議後,並未再與民間團體與學生代表溝通,因此應在公告前廣納多元學生意見,落實《兒童權利公約》之兒少表意權及被傾聽權。

對於鄭英耀表明手機於「在校期間」統一保管,EdYouth表示,應維持草案定義的「上課期間」爲原則,不應擴大至「在校期間」,並保留各校邀集學生、教師及家長共同討論、訂定彈性規範的空間。

EdYouth認爲,一味地全面管制,並無法促進學生資訊教育素養,對於學習動機較弱的學生也難以奏效,學生分心仍可能以其他方式表現。

EdYouth指出,「使用原則」更應維持前次研商會議中新增之內容,包括管理人員權責歸屬、校園每3年應至少檢討1次、學生申訴與救濟的途徑,以及違規處置的具體規範。針對學生代表的部分,也應比照教育部服儀規定,進一步明定學生代表須佔至少3分之1比例,以保障學生表意的權益。

根據前次研商會議中討論之草案內容多着重於管理層面,未能充分強化教育精神。EdYouth建議,教育部應進一步聚焦數位資訊教育,引導學生正確使用行動載具,強化使用原則中針對學生心輔支持、隱私安全、個資保護及防範數位(性)暴力的內容,並保障學生在學習活動中合理使用的權利。

EdYouth強調,將持續關注「使用原則」後續發展,並期望教育部能正面迴應學生與社會的期待,在草案公告上路前,再次與學生及民間團體進行溝通與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