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到未打方向燈罰單!4張照片超模糊 他驚覺離譜曝結局

騎士收到未依轉彎規定打方向燈的民衆檢舉罰單,但他認爲照片模糊,去申訴後獲得撤銷。(圖/翻攝自爆料公社)

在照片中找鬼影?一名騎士於網上抱怨,因7月11日凌晨4時許騎車被民衆檢舉「轉彎未依規定使用方向燈」,但他發現罰單中的四張照片相當模糊,遂提出申訴。結果,他收到撤銷罰單的公文,卻對此感到不滿,認爲承辦人員應審慎確認後再開單。

這名騎士在臉書社團「爆料公社」發文表示,以往收到罰單後皆會繳納罰款,但日前收到一張因「轉彎未依規定使用方向燈」的違規罰單,照片卻非常模糊,且拍攝時間間隔爲3至4秒,而非他認爲的每張照片間隔1秒,遂提出申訴。

騎士收到未依轉彎規定打方向燈的民衆檢舉罰單,但他認爲照片模糊,去申訴後獲得撤銷。(圖/翻攝自爆料公社)

不久後,騎士收到撤銷免罰的公文,內容提及「影像模糊不確定」,並寫道「應從寬認定,僅限一次」。他對此感到不合理並質疑「檢舉人提交任何影片,承辦人員皆開單?」他認爲,違規應有明確證據,承辦人員應審慎確認後再開單。

根據曝光的罰單顯示,騎士於7月11日凌晨4時51分許,行經新北市三重區三和路四段與自強路三段路口,因「駕駛人轉彎不依規定使用方向燈」遭民衆檢舉,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2條,處以1200元罰鍰。

騎士收到未依轉彎規定打方向燈的民衆檢舉罰單,但他認爲照片模糊,去申訴後獲得撤銷。(圖/翻攝自爆料公社)

另外,從新北市政府交通裁決處發出的公文顯示,經再次檢視違規影像後,發現影像內容不夠清晰,爲免爭議,本案應從寬認定,僅限一次,同意撤銷免罰結案。公文並提醒,今後行車仍須遵守交通相關規定,若再次發生類似情形,將依規定處理。

貼文在網上曝光後,網友紛紛留言表示「換言之我們可以申訴制單的承辦人員嗎?應該給點教訓,不然他們都隨便搞」、「這種照片糊成那樣都能檢舉開單也是蠻扯,反正有錯沒錯警察都不會有事,難怪都說警察真好當」、「糊成這樣也可以檢舉成真的棒啊」、「我也被檢舉過未依規定使用方向燈,重點是檢舉的照片左轉方向燈還亮着...」、「先開單告發再說,申訴是花你的時間你的錢,我又不會痛」、「這照片是在找鬼影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