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到房屋稅暴增別驚慌!多做「這步驟」現省一半稅金

房屋稅稅單金額暴增,有可能是因爲屋主忘記申請自住使用。記者許正宏/攝影

嘉義縣民衆小民(化名)近日收到房屋稅單,驚訝發現稅額比去年暴增逾一半,趕緊緻電財稅局詢問,經解說才發現,自己雖然住在該屋,但戶籍卻未遷入,導致不符合自住房屋的稅率優惠。

嘉義財稅局提醒,財政部日前宣佈放寬自住申請期限,目前仍有補救機會,只要在6月2日前完成戶籍遷入並提出申請,即可適用自住稅率,房屋稅立刻大減一半以上。

嘉義財稅局解釋,從2024年7月1日起實施的房屋稅差別稅率2.0新制,針對「自住房屋」必須同時符合三項條件,包括房屋未出租、未營業;屋主本人、配偶或直系親屬實際居住,並完成戶籍登記;屋主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全國合計持有房屋不得超過3戶。

財稅局說明,若完全符合上述三項條件,且全國僅有一戶自住房屋,嘉義縣房屋現值在135萬4千元以下,稅率爲1%,若合計擁有2至3戶,或房屋現值超過標準,稅率爲1.2%,但若未符合自住條件,則須依「非自住非出租」類型課徵,稅率高達2.6%至4.8%,差距相當驚人。

由於今年是新制上路的第一年,考量納稅人可能還不熟悉制度,財政部已宣佈放寬今年的申報期限,自住房屋的戶籍遷入與申請截止日爲6月2日。

嘉義財稅局也呼籲,屋主若以房屋作爲實際居住地,且符合持有戶數等資格,應儘早到遷入地戶政事務所辦理遷籍,並於完成後主動向稅務局提出「自住房屋申請」。

財稅局亦提醒,遷戶籍可能涉及各類權益調整,包含社福、學區等,因此建議民衆辦理前先詳加考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