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中院爲企業撐腰 千金協力藥業公司挽回損失近600萬元

株洲日報訊(全媒體記者/劉瓊 通訊員/汪晶) 醫藥創新投入大、週期長、風險高,技術合作本是企業突破瓶頸的加速器。然而,當合作方“撂挑子”,不僅鉅額投入可能打水漂,更會重創企業的創新熱情。近日,市中級人民法院審結的一起技術合同糾紛案,就爲遭遇此類困境的湖南千金協力藥業公司(以下簡稱“千金公司”)追回近600萬元損失。

時間回到2023年,千金公司與某醫藥技術公司簽訂合同,委託其研發一款新藥膠囊。千金公司誠意滿滿,嚴格履約,不僅按時支付了前四期款項共計260餘萬元,還投入270餘萬元採購研發材料,展現出推進項目的決心與實力。

然而,合作很快“變了味”。某醫藥技術公司負責的研發進度嚴重滯後,如同陷入泥潭。面對千金公司多次發函詢問進展與後續安排,對方僅以“經營困難,臨牀研究暫緩”爲由搪塞,遲遲不履行核心研發義務。更蹊蹺的是,其在收到研發資金後,竟迅速將資金轉移。這直接導致項目停滯,千金公司前期投入的鉅額資金面臨風險,企業的創新佈局和商業計劃遭受重創。

爲此,千金公司果斷提起訴訟,要求解除合同、返還已付款項並追究違約責任。

市中級人民法院經審理查明:合同的核心目標是由某醫藥技術公司完成該膠囊的藥學研究、臨牀研究、申報資料撰寫,並最終爲千金公司取得藥品註冊批件。但現實是,該技術公司僅做了初步的藥學研究便“停擺”,至關重要的臨牀研究、報批及註冊工作均未開展,合同核心目標已化爲泡影。該技術公司雖辯稱協議可繼續履行,但法院指出,雙方明確約定了進度時間,目的在於搶抓市場先機、贏得經濟回報。該技術公司嚴重的進度滯後已使市場機遇喪失,加之其轉移研發資金的行爲,嚴重損害了千金公司的根本利益。

據此,法院依法作出判決:支持千金公司的全部訴訟請求,解除雙方技術開發合同;判令該醫藥技術公司返還已收取的全部款項,並支付合同約定的違約金。一紙公正的判決,爲千金公司成功挽回了近600萬元的經濟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