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餘家企業挽回損失6.3億餘元

​本報記者  巨雲鵬

“犯罪嫌疑人吳某、劉某在擔任企業採購總監、高級採購工程師期間,利用職務便利,收受兩家供應商賄賂款,高達900餘萬元。”上海市公安局浦東分局經偵支隊副支隊長孫曉宇向記者介紹了這樣一起案件。

2024年5月,上海市公安局浦東分局依託“藍鯨”護企工作站走訪轄區企業過程中,掌握某企業內部員工存在收受他人鉅額商業賄賂,並幫助供應商擡高配件銷售額的情況。經查,作爲對於兩家供應商的回報,吳某、劉某向兩家供應商累計下訂單640餘筆,總金額逾1.9億元,採購單價平均高於市場價6%至12%不等。2024年9月,浦東警方以涉嫌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對非國家工作人員行賄罪將相關犯罪嫌疑人依法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

2024年4月,上海市公安局會同市工商聯,在市級層面和全市各區建成17家護企工作站,爲轄區企業提供法治服務,保護企業合法權益。一年以來,17家護企工作站打擊侵害企業權益違法犯罪,上海全市公安經偵部門累計破獲職務侵佔、挪用資金等涉企經濟犯罪案件2160餘起,幫助百餘家企業挽回經濟損失6.3億餘元。依託護企工作站,上海警方開發和更新了30餘門涉企類課程,進企業宣講130餘場,幫助企業樹立風險防範意識、強化抵禦風險能力。

與此同時,護企工作站在原先已對外發布的15種經濟犯罪報案指引的基礎上,進一步更新補充,幫助企業更有針對性地及早收集證據,降低維權成本,減少經濟損失。“同時,增設綜合事務受理功能,橫向聯動各警種共同解決企業訴求,確保企業訴求‘事事有着落、件件有迴音’。”上海市公安局經偵總隊情指中心副主任王磊說。

《 人民日報 》( 2025年05月19日 11 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