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藥署嚴格把關市售豬肉製品 違法使用病死豬最高罰2億元

非洲豬瘟疑入侵,國內相關肉品業者人心惶惶,民衆也擔心吃到病死豬。食藥署表示,非洲豬瘟不是人畜共通傳染病,不會感染人類,不用恐慌會被傳染,可放心食用。另外,若食品業者刻意使用病、斃死豬肉,可處新臺幣6萬元以上2億元以下罰鍰。

食藥署副署長王德原表示,非洲豬瘟不是人畜共通傳染病,不會傳染給人類,民衆不需過度恐慌。政府會持續的把關,關於食品衛生跟市場流通的安全性,一定要合法合規,如果被查到業者刻意使用非法來源,得依食安法第44條,處新臺幣6萬元以上、2億元以下罰鍰。

王德原提醒,若食品業者刻意使用病、斃死豬肉,該等肉品本質上即屬變質物品,不得供爲食品原料使用,故如以該等物品作爲食品原料,屬於食安法第15條第1項第1款所稱之「變質」或腐敗者。除了罰緩,情節重大者並得命其歇業、停業一定期間、廢止其公司、商業、工廠之全部或部分登記事項,或食品業者之登錄;經廢止登錄者,一年內不得再申請重新登錄。

除了罰則部分,王德原說,國內屠宰場均設有駐場獸醫師於屠宰前後逐只檢查,肉品出場前均經屠宰檢驗合格,食藥署則嚴格把關食品衛生與市場流通安全。民衆不要食用來路不明的肉品,只要購買來源清楚、符合規定的市售豬肉,品質安全可靠,可放心食用。

非洲豬瘟並不會感染人類,王德原指出,非洲豬瘟不是人畜共通傳染病,不會感染人類。依據世界動物衛生組織(WOAH)資料,非洲豬瘟病毒不耐高溫,加熱56℃70分鐘、60℃20分鐘後不活化,或加熱70℃立即不活化。

食藥署表示,會嚴格把關市售豬肉製品,違規使用非法豬肉可開罰最高2億元罰鍰。記者黃仲裕/攝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