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雪燕:不能任綠一黨獨大 隨意剝奪38萬陸配參政權
國民黨立院黨團上午舉行記者會,具有陸配身分的前南投縣議員史雪燕(中),日前遭內政部以違反國籍法解除議員公職,出示當時相關參選資料,呼籲守護陸配參政權。記者林伯東/攝影
內政部以違反國籍法解除前南投縣議員史雪燕議員公職,史雪燕向行政院提出訴願遭駁回,史雪燕明天將提起行政訴訟。史雪燕強調,她站出來是爲保障38萬陸配在臺灣參政權合法、合規,不能任由民進黨一黨獨大,任意剝奪人民參政權。
史雪燕2021年透過遞補成爲南投縣首位陸籍配偶縣議員,任期至2022年12月24日結束,任職僅約1年4個月。內政部去年12月以史雪燕未依國籍法規定,就職前辦理放棄中華民國以外國籍,並於就職日1年內完成放棄並提佐證資料,而解除史雪燕議員公職,史雪燕向行政院提起訴願被駁回。
訴願決定書指出,原陸籍人士取得臺灣國民身分後登記參選公職,須符合「兩岸人民關係條例」在臺設籍滿10年的資格規定,當選後就職前與一般國人相同,須符合「國籍法」禁止具有雙重國籍者擔任中華民國公職;有關國民取得外國國籍者,不得擔任中華民國公職,兩岸人民關係條例既無規範,自應適用國籍法規定。
史雪燕說,內政部和行政院的作法,明顯違法違憲。依據兩岸人民關係條例,她來臺設籍滿10年,就有資格參選公職,並無違法。依據中華民國憲法,大陸和臺灣都是「地區」,並非兩個國家,政府怎可套用「國籍法」,將她當成外國人。
她說,依照兩岸人民關係條例,她參政完全合法,政府如果認爲陸配參政有問題,應該修改兩岸人民關係條例,而非「球員兼裁判」違法、違憲剝奪人民權益,她提出行政訴訟,相信司法會尊重並捍衛憲法,保障人民權益。
史雪燕說,現在兩岸關係緊張,網軍對陸配污名化,38萬名陸配在基層好好生活、扮演家庭重要角色,不能因兩岸關係緊張,就修理陸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