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障者在個助和長照2端被踢皮球?衛福部迴應了
身障者在個助和長照2端被踢皮球?衛福部迴應了(合成圖/劉宗龍、達志影像)
衛福部去年8月公告修正身障權法,民團反映,草案未納入自立生活相關條文,要求應將自立生活、個人助理入法,以母法保障相關權益。立委指出,各縣市針對個人助理服務內容,規範不一,許多障礙者申請需求後,卻在個助和長照2端被踢皮球;衛福部承諾,將會加速整合,提供最方便服務。
立法院衛環委員會今日(23)針對「老人福利法第48條條文修正草案」、「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進行專題報告及詢答。針對身障權法,立委聚焦「個人助理」時數、量能及服務範圍進行討論。
立委陳昭姿表示,據調查,有超過5分之1障礙者,反映時數不足、個人助理不足等問題;且服務內容部分界定不明,各縣市覈定範圍不一,有些縣市不提供洗澡、料理、如廁、外出等項目,但對障礙者來說,這些正是每天的核心需求。
衛福部次長呂建德。(劉宗龍攝)
陳昭姿強調,不該因爲長照已經有相關服務,就排除障礙者使用個人助理的服務內容。長照、個人助理本應相輔相成,現行制度卻互相排除,障礙者常在2個體系內被推來推去,無法獲得完整服務。
陳昭姿引用臺灣身障自立生活聯盟3大訴求,要求完善個人助理服務,不應因長照有提供,就切割個助服務;一個月前要排定所有服務時間、項目,無法更動行程,應增加彈性,並提高服務時數,充實個助人力;個人助理要有督導、教育制度,增進職前和回訓制度。
衛福部次長呂建德質詢時迴應,臺灣身障者若符合長照資格,可同時使用長照服務及個人助理,重疊率達7成,長照使用者中就有47%爲身障者。目前身障、長照2塊確實有模糊地帶,未來會加速整合,但生活照顧服務主要仍在長照,個人助理目的是增進障礙者社區參與。
衛福部社家署代理署長周道君說明,障礙者提出服務申請需求,需要由長照、個人助理兩端來綜合性評估和審覈,如障礙者希望申請陪同就醫,目前長照有提供;若個案有工作能力,在職場上需要協助,長照無相關服務,就需要個人助理。供需兩端需要互相協調,未來長照、身障將持續整合,提供最方便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