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計機構反目與年報“難產”雙殺:*ST恆立29年資本長跑終陷退市泥潭

*ST恆立因未能在法定期限內披露2024年年報及2025年一季報,觸發退市機制並被證監會立案調查,同時公司核心高管辭職、起訴審計機構等一系列事件,暴露出其內部治理混亂、財務風險高企及與審計機構合作破裂等多重問題。以下從事件脈絡、矛盾焦點及潛在影響三個維度展開深度解析:

年報“難產”觸發退市風險

*ST恆立未能在2025年4月30日截止日前披露年報,直接原因是審計機構深圳旭泰會計師事務所(下稱“旭泰所”)未能按時出具審計報告。

公司稱旭泰所在審計過程中存在人員配備不專業(5名現場審計人員無註冊會計師資格)、審計證據不紮實、溝通不及時等問題,直至4月29日下午才提交“錯誤百出”的報告,導致內部審議程序無法完成。深交所據此下發《終止上市事先告知書》,公司股票自5月6日起停牌,進入退市倒計時。

財務指標與審計分歧加劇危機

公司2024年業績預告顯示,扣除後營業收入預計爲3億至3.5億元,但旭泰所對部分收入確認存在異議,尤其是貿易業務收入是否適用“總額法”計入營收。若最終確認營收低於3億元,公司將觸發財務類退市條件。此前,公司因2023年營收低於1億元且淨利潤爲負已被實施退市風險警示,此次爭議進一步暴露其財務數據可信度存疑。

訴訟與高管離職折射內部動盪

公司以“侵權責任糾紛”起訴旭泰所及四名自然人,索賠3827萬元(對應4月30日市值損失),指控其“主觀故意”導致年報延期披露。

與此同時,兩名高管(董事劉亞輝、副總裁張東華)在收到退市告知書當日辭職,凸顯管理層對前景的悲觀預期。

爭議焦點與責任博弈

其一,審計機構責任邊界。旭泰所作爲*ST恆立2024年新聘審計機構,其專業性與履約能力備受質疑。公司指責其未按合同約定時間及流程工作,甚至審計團隊資質不合規,但旭泰所尚未公開回應。法律界人士指出,若法院認定審計機構存在重大過失或故意拖延,可能需承擔部分賠償責任,但將市值損失直接歸因於審計延誤存在舉證難度。

其二,公司治理與實控人角色。2024年新實控人石聖平通過湘誠神州入主後,曾推動債權債務重組、收購鋰電資產等舉措試圖“保殼”,但仍未能扭轉頹勢。控股股東雖注入7522萬元資金緩解流動性,但核心業務(汽車零部件、貿易)盈利能力薄弱,2024年前三季度營收僅7005萬元,虧損擴大至1621萬元,顯示基本面未實質性改善。此次年報披露危機折射出實控人未能有效整合資源、協調審計關係的治理短板。

其三,監管與投資者權益保護。證監會立案調查聚焦於公司未按期披露定期報告的違規行爲,若查實存在財務造假或惡意拖延,可能加重處罰。而投資者索賠窗口已開啓,凡在2024年1月31日至4月29日期間買入且未拋售的股民可參與維權,但公司退市風險高企,實際償付能力存疑。

潛在影響與市場警示

*ST恆立若最終退市,將成爲註冊制下市場出清的典型案例。公司自1996年上市至今已29年,多次通過資產重組“保殼”,此次退市或標誌“殼資源”價值的進一步貶值,體現監管層對財務類退市標準的嚴格執行。

此次糾紛暴露部分中小會計師事務所承接高風險項目時存在的資質瑕疵與履約風險。旭泰所若被認定失職,可能面臨監管處罰及行業聲譽損失,進一步加劇審計市場“馬太效應”。

事件警示投資者需警惕長期業績低迷、頻繁更換審計機構的公司。同時,監管層或需優化年報披露應急機制,例如允許部分爭議企業申請延期披露,避免因審計僵局直接觸發退市。

綜上,*ST恆立事件不僅是單一公司的退市危機,更是註冊制下市場生態優化、中介機構責任強化及投資者權益保護機制完善的縮影。其後續司法訴訟結果、退市流程推進及投資者索賠進展,將成爲觀察A股市場化、法治化進程的重要窗口。

(注:本文結合AI工具生成,不構成投資建議。市場有風險,投資需謹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