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恆立信披違規遭查,業績預告與年報“打架”被處罰
記者 秦楚遠
2024年8月16日,恆立實業發展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ST恆立”,代碼000622)發佈公告稱,*ST恆立及公司相關管理人員馬偉進、呂友幫、張華於2024年8月14日收到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湖南監管局(以下簡稱“湖南證監局”)行政監管措施決定書〔2024〕23號:《關於對恆立實業發展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及相關人員採取出具警示函行政監管措施的決定》(以下簡稱“警示函”)。
經查,2024年1月31日,公司披露《2023年度業績預告》,預計2023年營業收入爲15000萬元至18000萬元。4月30日,公司披露《2023年年度報告》,公司經審計的營業收入爲11147.20萬元,營業收入扣除後金額爲7954.06萬元。
*ST恆立在《2023年度業績預告》中披露的預計營業收入與2023年經審計的營業收入差異較大,違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證監會令第182號)第三條一款的規定。馬偉進作爲公司董事長,呂友幫作爲公司總經理,張華作爲公司財務總監,未能勤勉盡責,對公司相關違規行爲負有主要責任。依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第五十二條的規定,湖南證監局決定對公司及馬偉進、呂友幫、張華採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監管措施,並記入證券期貨市場誠信檔案。
6月3日,衡財保·煒衡金融315團隊的鄧律師接受投資快報記者採訪(wx:tz315-wh)表示,初步判斷1、在2024年1月31日至2024年4月29日(含當日)期間買入,並在2024年4月29日之後賣出或仍持有該股票的受損投資者;2、在2025年6月2日之前買入的受損投資者,可以提出索賠(最終索賠條件須以法院認定爲準)。
目前,*ST恆立的索賠正在徵集中,受損股民可聯繫衡財保·煒衡金融315團隊(微信:tz315-wh),諮詢是否符合索賠條件及流程。律師費在投資者實際獲賠後收取,前期不收取任何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