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計部審覈修正就安基金決算7,224萬餘元 勞動部:尊重並檢討

勞動部表示,對於上開經費支用緣由及辦理情形,勞動部前已提供聲復,不過審計部2025年2月8日來函認爲上述支出項目與就業安定基金支出用途關聯性不高,屬公務預算支用範疇,應予收回,勞動部予以尊重,因此該部3月21日來函修正就業安定基金2024年度決算7,224萬6,254元,勞動部於28日同意修正,未來將據以向行政院爭取編列以後年度公務預算歸墊就業安定基金。

勞動部指出,經歸納審計部針對勞動部及所屬機關使用就業安定基金經費相關個案所提意見,以及勞動部就制度面及執行面通盤檢討結果,有關就業安定基金運用合宜性爭議,主要肇因爲:(一)勞動部公務預算業務費編列不足,長期勻用就業安定基金;(二)文宣媒體通路採購開口契約適用範圍有待檢討;(三)宣導品採購及領用分送未訂定相關規範;(四)就業安定基金管理會及就業安定基金內部管控審覈小組的運作,未能發揮功能等問題。

針對上述問題,勞動部指出,已採取精進作爲。包括勞動部將更加謹慎評估就業安定基金預算執行效益,針對與基金用途關聯性不高但核屬公務預算支用範疇的支出項目,爭取編列公務預算支應;規劃修正就業安定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與訂定基金預算支用原則,明確規範促進國民就業等3大法定用途範圍及就業安定基金預算支用內容。

第二,自2025年度起,勞動部文宣媒體通路採購開口契約的委商工作事項將以網路、平面、電視、廣播等媒體通路採購爲主,至於活動、設計、影片及文宣製作等項目未來不再以開口契約方式辦理,依個別業務需求,採專案籤辦採購方式辦理。

第三,訂定「宣導品採購及贈發管理原則」,明定不得采購與業務推動無關或非必要之宣導品,且宣導品採購時應評估合理數量,發放時亦應建立管控機制。

第四,勞動部於2025年1月3日提出就業安定基金管理運用精進規劃報告,分別從用途面、管理面及資訊公開等三面向,提出爭取合理編列公務預算、律定用途範圍與支用原則、規範廣宣經費使用、強化審議機制、強化內控機制並運用外部稽覈及增加公開資訊等六項策進作爲。目前已逐步落實推動上開策進作爲,例如訂定「就業安定基金審議要點」,明定適足時程的審議作業程序,以及提送基金管理會審查年度預決算的應備資料,強化基金管理會審議功能;修正「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就業安定基金內部管控審覈作業要點」,重要計劃預算金額由5,000萬元改爲2,000萬元以上須送基金內部管控審覈小組審議,以擴大管控範圍。

勞動部表示,未來將持續滾動檢討基金管理機制及經費運用成效,以強化就業安定基金預算編列與執行把關機制,健全基金管理運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