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海閻王」猥褻小六女童入獄 性侵少女案二審改判6月
▲王毓霖先前在武術比賽獲獎,但因本案遭捕後,一審出庭時已經白髮蒼蒼。(圖/翻攝自Facebook/王毓霖)
記者吳銘峰/臺北報導
綽號「深海閻王」的柔術高手王毓霖,2016年間曾與自稱朱元璋後代的臺北市光信裡前里長朱雪璋比武,最後遭設局慘被砍斷腳筋。王男之後到基隆某國小教授柔術,竟又猥褻當時小六的女童,遭判刑1年6月定讞。此外,王男還透過網路結識未滿14歲的少女,並帶到北市某運動中心內性侵,一審判刑9月,案經上訴,高等法院30日二審改判6月。可上訴。
王毓霖2016年間因臉書上一張比中指照片惹惱朱雪璋,朱男於2016年2月間,相約王男在道館比武切磋。但朱男事先聯絡20多人到道館內外埋伏,還指示道場員工遮住武道館地下室內監視器。等王男等人進入武館後,朱男就分別指示徒弟把守內、外門,並自內將道館大門反鎖。衆人持刀械毆打王男等人,朱男最後動刀砍斷王男腳筋。事件爆發後,朱男被依照重傷害罪判刑6年定讞,雖一度潛逃出境,但最後仍被逮回;另外王男也起訴求償,二審判朱男夫婦須賠償115萬元,未經上訴第三審而確定。
歷經風波的王男,之後改在基隆當地的國小教授柔術。但他2021年4月間,將當時年僅12歲、小六的女童留下收拾教室,結果竟將女童抱到自己的大腿上坐着,並親吻女童臉頰、嘴脣。女童提告,王男辯稱當時2人在玩,他有點半開玩笑地對女童說「說親老師一下」,沒想到女童真的親了;他之後告知女童「不能說,這是我們的小秘密。」否認具有猥褻故意。不過法院在女童的嘴脣、臉頰採集到王男的檢體DNA,再加上女童事後對家長的說詞,證明女童當時不願意與老師有親密接觸,最高法院2023年10月間判處有期徒刑1年6月定讞,王男入獄服刑。
至於本案則發生在猥褻女童事件後,當時王男猥褻案件並未定讞,王男透過交友軟體,結識當時未滿14歲的少女,少女因有身心障礙,不知如何保護身體、適當拒絕,就與王男相約於當年5月20日下午,一同前往臺北市某運動中心,王男就此性侵少女得逞。少女返家後告知家人,由家人陪同報警。檢警獲報後,比對監視器畫面,發現王男與少女於當日下午17點23分一起進入運動中心,而後進到廁所、性侵得逞、穿衣等,最後於17點40分離開運動中心,整個過程僅花費17分鐘。檢方查證屬實,對王男提起公訴。
王男之後因猥褻小六女童案入獄服刑,而本案審理時,王男坦承犯行,一審將他判處有期徒刑9月。案經上訴,高等法院審理期間,王男賠償少女的父親,雙方達成和解。全案於30日宣判,高院改將王男判處有期徒刑6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