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岡磯鑫產業園區審查 民團促退回

神岡磯鑫產業園區案20日將闖關區域計劃委員會,公民團體偕臺中市議員徐瑄灃(中)、吳佩芸(左二)18日呼籲退回申請。(市議員徐瑄灃提供/陳淑娥臺中傳真)

臺中市政府20日將召開區域計劃委員會審議神岡磯鑫產業園區案,公民團體18日質疑該案違反《國產法》不讓售法規、位處屯子腳斷層地震帶不適合開發等,要求退回申請。市府指出,經發局依《產業創新條例》受理,依規提送開發計劃予都發局審議,審查及法定程序均符規定。

守護神岡聯盟、監督施政聯盟等公民團體昨偕市議員吳佩芸、徐瑄灃舉辦記者會。民團指出,神岡磯鑫產業園區案爲私人開發,包括用地100%取自國有地,違反《國產法》大面積不讓售法規、位處屯子腳斷層地震帶及極易淹水區不適合開發、市府黑箱審查農地變更等,歷經3任市長,有圖利申辦業者之嫌,促審查時退回申請。

吳佩芸表示,當初違法讓售給私人,已被監察院列管,先前也遭市府退回變更申請,市府不該放水進入審查程序。徐瑄灃強調,開發區現址是淹水潛勢與斷層地質敏感區,依照「非都市土地開發審議作業規範」,選址是否適當?

守護神岡聯盟吳姓發言人指出,神岡已有豐洲二期、擴大神岡都市計劃,應先讓廠商進駐豐洲二期,等進駐率達80%以上,再來討論神岡是否還缺工業區。

市府指出,該案由經發局檢送開發計劃,由市府跨機關並行受理,在農業用地變更使用、環境影響評估及用水、用電、電信、廢棄物處理等,均依規取得各相關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及事業機構同意,相關審查及法定程序均符規定。

另,該案基地疑涉屯子腳斷層部分,申請人已提出技師簽證地質調查及地質安全評估報告書,並經臺中市土木技師公會審查通過;淹水潛勢地區已依規辦理出流管制規畫書,經水利局同意覈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