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團體反神岡磯鑫產業園區案 市府:將依法嚴審

神岡磯鑫產業園區案20日將闖關區域計劃委員會,公民團體偕同市議員徐瑄灃(中)、吳佩芸(左二)18日出面要求駁回申請。(市議員徐瑄灃提供/陳淑娥臺中傳真)

神岡磯鑫產業園區案20日將闖關區域計劃委員會,公民團體偕同市議員18日出面質疑此案違反《國產法》大面積不讓售法規、位處屯子腳斷層地震帶不適合開發、違反國土計劃及黑箱審查等問題,要求駁回申請。市府指出,該案由市府跨機關並行受理,相關審查及法定程序均符規定,會依法依程序嚴謹審查。

守護神岡聯盟、監督施政聯盟等公民團體今偕同議員吳佩芸、徐瑄灃舉辦記者會,幾年前磯鑫工業看上神岡9公頃國有農地,要開發私人工業區,歷經3任市長,先後獲市府協助開闢聯外道路、國產署讓售國有農地,規避環評;前年開發許可遭廢止,卻立即重新申請開發磯鑫產業園區。

守護神岡聯盟發言人吳小姐表示,磯鑫工業區從胡志強時期就送案審查,目前聯外道路未開闢前,除了砂石車外,根本沒人走,但卻以地方需求之名,用了1.6億元公帑幫磯鑫開路,難道不是圖利嗎?

吳佩芸表示,磯鑫所在的這片國有土地已被監察院列管是違法讓售,先前也遭臺中市府駁回變更申請,市府應該維持原本審查結果,不該放水讓他重新申請,就進入審查程序,應依法退回此變更案。

徐瑄灃強調,磯鑫第一次申請是林佳龍任內通過,3年沒有開發進度,期滿廢止一公告,市府就收件審查,完全沒檢討未依時限開發的原因。另工業區在屯子腳斷層旁、在軟埤子溪與陽明山排水會合處,是洪水氾濫區域,選址是否適當。

監督施政聯盟執行長許心欣表示,內政部國審會4月初審即不同意磯鑫的國土功能分區變更爲城2-3,並要求依通案畫設原則維持農2,市府也同意修正。因此反對磯鑫公司要在《國土計劃法》正式上路前的過度期闖關區委會。

中科污染搜查線秘書長徐宛鈴表示,緊鄰磯鑫基地旁已覈定佔地170.79公頃的「擴大神岡都市計劃」,其中產業園區佔143公頃,鄰近還有神岡豐洲二期科技園區,應以擴大神岡都市計劃產業園區及神岡豐洲二期科技園區先行,飽和後纔有擴大開發之必要及合理性。

市府指出,該案由經發局檢送磯鑫公司開發計劃,由市府跨機關並行受理,在農業用地變更使用、環境影響評估及用水、用電、電信、廢棄物處理等,均依規取得各相關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及事業機構同意,相關審查及法定程序均符相關規定,市府將於8月20日召開臺中市區域計劃委員會嚴謹審議該案。

另有關該案基地經質疑有涉及屯子腳斷層部分,也經申請人提出相關專業技師簽證地質調查及地質安全評估報告書,並經臺中市土木技師公會審查通過;淹水潛勢地區已依規辦理出流管制規畫書,畫設緩衝綠帶及滯洪池,並經水利局同意覈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