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度長文:光,或許是通向世界本質最基本的存在!

光是最接近世界本質的存在,從某種意義上來說,對光的本質的研究引領了物理學的革命,光的歷史構築了物理學的歷史。

黑洞邊緣的光

光一直以來都是哲學家和科學家的興致所在。赫拉克利特說,光是燃燒的過程,而非燃燒的東西;牛頓認爲光既在同一直線上相繼,又在不同直線上同時;愛因斯坦考慮到,光速是不受時間約束,永恆不變的存在。光的歷史大體可分成三個階段:幾何光學、具象光學和抽象光學。

幾何光學

人類早期的光學研究爲幾何光學,把光作爲一種幾何概念的存在,主要觀察光的直線傳播、反射規律、透鏡成像等經驗問題,不涉及光的本質,但仍然蘊含着哲理。

月食

戰國時期,墨翟在《墨經》中就提到了光和影的關係,認爲光從物體發出或被物體反射,從而被眼睛看見。古希臘時期,阿那克西曼德特提出了月亮因反射太陽的光線而發光,亞里士多德對眼睛向物體發出視線的說法產生質疑。公元前3世紀,歐幾里得在《反射光學》中,給出了人類在光學領域第一個定量的反射定律,整個幾何光學的巔峰當屬費馬原理:光線傳播的路徑總是需時最少的路徑。

費馬原理:光程泛函的變分爲零δF(t)=0。

具象光學

關於光的認知,真正走向近代科學的是達芬奇、伽利略和笛卡爾等人,笛卡爾在1635年的《折光學》中第一次假設平行於兩種介質界面的速度分量不變,對摺射定律進行了理論推證,並首先提出了關於光的本性的兩種假說,一種認爲光是類似微粒的一種物質,後來成爲牛頓支持的微粒說;另一種認爲光是一種以”以太“爲介質的壓力,也就是惠更斯堅持的波動說。

以太:所有的空間,甚至在恆星之外最遙遠的距離上,都應充滿着物質。——笛卡爾

牛頓通過思考認爲,假如光是一種波,它應當同聲音一樣繞過障礙物,而不產生影子,又經過雙折射實驗發現,光線在不同的側面應被賦予了不同的性質,這一卓越的靈感使得牛頓加深了對波動說的反對,因爲如果壓力或者波動通過均勻介質傳播而來,必定在所有側面都是相同的。

雙折射與偏振:光波電矢量振動對於光的傳播方向失去對稱性

1672年,牛頓在《關於光和顏色的理論》中提出光的複合與色散:光不同顏色的微粒混合或分開構成了光的各種顏色。

光的色散實驗:同一可折射性總是屬於同一顏色,同一顏色總是屬於同一可折射性。

牛頓折射定律:入射正弦與折射正弦成一給定的比率。AD是入射角正弦,EF是折射角正弦。

1704年牛頓在《光學》中又將微粒說與牛頓力學體系融爲一體,合理地解釋了反射和折射定律,由此光的微粒說佔據上風。

光的波動說:以蠟燭火焰的ABC三點爲中心作出的同心圓表示來自它們的光波

另一種是惠更斯堅持的波動說,惠更斯認爲,假設光是一種微粒,那麼光在交叉時就會發生碰撞而改變方向。1690年,惠更斯在《光論》中建立了惠更斯原理:介質中任一波陣面上的各點,都是發射子波的新波源,其後任意時刻,這些子波的包絡面就是新的波陣面。根據此原理,可以完美地推導出光的反射和折射定律。

反射定律

折射定律

1801年,托馬斯楊進行了著名的楊氏雙縫實驗,光屏上出現了明暗相間的黑白條紋,並首次提出了光是一種橫波以及光的干涉現象,後來菲涅耳用兩個平面鏡產生的相干光源完成了光的干涉實驗,夫琅禾費通過光柵發現了光的衍射現象,光的波動說逐漸牢固。

夫琅禾費衍射

在這個相當長的時期內,人們對光波的理解僅僅侷限於某種介質的力學振動,衆所周知的“以太”就是所謂光的載體。

抽象光學

1865年,麥克斯韋建立了電磁場的麥克斯韋方程組,推出電磁場的擾動以“以太”爲介質振動傳播,並計算出光速爲每秒31萬千米(∂²ψ/∂t²-c²∂²ψ/∂x²=0)。1887年,邁克爾遜莫雷實驗否定了地球相對於“以太”運動,“以太”進而失去了作爲絕對參考系的價值,使得人們接受了電磁場本身就是物質存在的一種形式,最終讓光速不變原理和狹義相對論原理得到普遍認同。

麥克斯韋方程組

1887年,赫茲發現了光電效應,光的微粒性再一次被證實,1900年,普朗克首次提出量子化假設(ε=ℏω),1905年愛因斯坦提出光量子假說(E=hv),同年康普頓證明了X射線的微粒性(λ=h/mc²)。1923年,德布羅意提出的波粒二象性(λ=h/P),1927年湯姆生在實驗中證實了電子束的波動性質。量子力學的建立衝破了把光僅僅理解爲某種振動的狹隘觀念,人們終於意識到光的抽象理念。

克西米爾效應

20世紀後期,科學家認識到真空漲落存在虛光子(i-Photon),1948年,克西米爾發現了真空量子化的克西米爾效應(F=-Cπ/d²),1954年楊振寧創立了楊——米爾斯理論,基本粒子的行爲不再符合對稱羣描述。

楊——米爾斯理論

光既是粒子又是波,既確定又不確定,既是概率又是實體,光的概念由模糊到具象再到抽象,最終的“經驗”慢慢靠近最初的“印象”,似乎暗示了某種循環,蘊藏着某種深刻的意義。

光在各種創世的神話之中象徵着世界的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