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詐騙臺雅老董51億 女主嫌淚盼以300萬元交保:對小孩做心理建設
已故臺雅集團董事長沈裕雄遭「買機票賺差價」、「移民投資」詐騙逾51億元,主嫌羅佩雯、The Hermit隱餐飲集團董事長鄭淳駿等6人遭訴,臺北地院今行準備程序,提羈押中的羅女訊問。羅女雖認罪,但對金額計算有意見,她自稱還欠沈31億元,仍哽咽說已經7個月沒見到小孩,希望以300萬元交保,讓她對小孩做「心理建設」。
檢方起訴指羅佩雯(40歲)等人共詐騙沈裕雄等11人,不法獲利高達56億8137萬7214元,依3人以上加重詐欺取財罪、洗錢等罪起訴羅佩雯、鄭淳駿、前夫謝宗翰、兄嫂羅文傑與詹依苓、友人楊國隆。
羅佩雯曾在旅行社擔任票務工作,因以「買機票賺差價」詐騙親友2千餘萬元而入獄,2014年6月假釋後仍重操舊業,經營機票買賣。2015年起,羅女因資金短缺、財務窘迫,佯稱熟悉操作海外客戶大額購買機票,可以「賺價差」,還給予高額利息回饋,騙取投資人信任。
起訴指出,羅佩雯、鄭淳駿及楊國隆涉在2015年至2023年間,陸續向10人詐騙5億2587萬餘元。羅佩雯從2019年9月起,付不出高額利息給投資人,明知沒有管道獲得較便宜的國內、國際機票,仍「挖東牆補西牆」,透過沈裕雄時任特助鄭淳駿認識沈,再以「大額買機票賺取高額價差獲利」行騙。
鄭淳駿明知羅佩雯以「後金養前金」補資金缺口,卻利用獲沈裕雄信任的機會,提供帳戶供羅女收受沈的匯款。檢方調查,羅佩雯除以機票話術詐騙,又涉佯稱辦理英國、澳洲、墨西哥等國家特殊投資移民管道詐欺取財,沈共被羅女詐騙約51億5549萬元。沈裕雄2023年10月過世,未能討回款項。
北院今開庭,羅女承認詐欺、加重詐欺與洗錢指控,但對於金額的計算有意見,認爲相關人的證述內容、明細、金流表與事實有出入,這涉及犯罪所得與沒收範圍,認爲有必要先確認。
羅女的律師逐一點出爭議之處,例如有些被害人分別是由楊國隆、鄭淳駿招攬,據她所知有的款項「回款完畢」,而這些款項本來就未經她的手,或是認爲部分告訴人所稱的金額並不相同。羅女也稱,尚未返還沈裕雄的金額約是31億元。
法官質疑,羅女對被害人投資金額不爭執,卻爭執「還有多少還沒還」,這和犯罪事實有什麼關係?此部分應屬民事請求返還或沒收有關,並要她的律師「好好想想」,律師才答稱「爭執證明力就好」,並請求調閱陳姓女告訴人2019年1月至2024年12月底的帳戶資料。
檢察官認爲律師的聲請過度侵害告訴人帳戶隱私,應由羅女自行整理交易明細,有爭議的部分再請陳女確認,請法官先不準允許聲請。
此外,因羅佩雯的羈押期限將屆,法官詢問檢方與羅女對是否繼續羈押有何意見。檢察官仍建請羈押,並指羅女雖認罪,但與其他共同被告說詞兜不攏,尤其是前夫和家屬涉洗錢部分仍未清楚交代,交保有串證之虞。
檢察官也認爲,羅佩雯犯罪金額逾50億元,可預期遭重判,且還面臨民事求償,她在海外有資產,潛逃不用煩惱,何況她早在2008年就以相同手法行騙,有反覆實施可能,有羈押必要。
律師則否認羅佩雯會逃亡、串供或再犯,請求具保停押。法官詢問若停止羈押,羅女可拿出多少保證金?她回答「300萬」,並「開始哽咽」,訴說年邁的父母和未成年的孩子已7個月未見,她不希望小孩以爲母親不要她了;法官則提醒她冷靜,若要哽咽就先不要講。
告訴代理人林晉宏律師表示,沈裕雄受羅佩雯、鄭淳駿、楊國隆共同詐欺,鄭涉洗錢防制法,究竟是由北院變更起訴法條,或是由檢方另行追加起訴,希望法院釐清。而羅女雖認罪,但就返還投資款項部分「出入頗大」,這不僅涉及沒收,更涉及金流、資金流動的原因關係,不要因爲她認罪就以爲事實已經完整。
法官諭知候核辦。
已故臺雅集團董事長沈裕雄生前遭「買機票賺差價」、「移民投資」詐騙逾51億元,調查局查扣犯嫌家中的愛馬仕、LV、香奈兒等高檔名牌包。圖/調查局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