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維法修正三讀!黃牛票、跟騷與噪音擾鄰等 罰則加重一覽
立法院27日三讀通過《社會秩序維護法》第9條、第64條、第72條及第89條修正草案,針對黃牛票炒作、生活噪音干擾、跟追騷擾等四大常見民生爭議行爲加重處罰,未來由警察機關加強執法。內政部表示,修法目的在於維護公共秩序、保障生活安寧與人身自由,強化對人民基本權益的保護。
這次修法重點之一,是針對社會大衆長期詬病的黃牛票亂象,修正後的第64條明定,非供自用而購買運輸、遊樂票券轉售圖利者,罰鍰從原本的新臺幣1萬8,000元提高至3萬元,藉此遏止炒票歪風,還給民衆公平的消費與觀賞權利。內政部也呼籲,除社維法強化處罰外,各主管機關應檢討相關專法,從源頭管理並同步查緝,才能真正杜絕黃牛問題。
民衆生活中常遇到的深夜噪音與喧譁行爲也在這波修法中加強規範。第72條修正後,對於製造噪音、妨害公衆安寧且經勸阻不從者,罰鍰金額將從原本6,000元提高至1萬元,盼透過更高的金額提高違規者警覺,進一步確保居民居家安寧。
針對社會上層出不窮的跟追與滋擾行爲,爲彌補《性騷擾防治法》與《跟蹤騷擾防制法》無法涵蓋的灰色地帶,這次修正第89條也一併強化懲處,將原本僅3,000元的罰鍰提高至3萬元。內政部指出,這類行爲雖未構成刑事犯罪,但對被害人造成極大心理壓力,修法有助於提升嚇阻力,避免民衆隱私與人身自由遭侵害。
此外,考量用語應尊重身心障礙者人格與權益,本次也修正第9條,將過去使用的「瘖啞人」一詞,改爲「未滿七歲即有聽覺且語言障礙者」,更符合現行對障礙者平等與尊重的價值。
內政部強調,此次修法聚焦多項與民衆日常生活息息相關的社會秩序問題,不僅是對違規行爲加強處罰,也展現政府對生活品質與基本人身保障的重視。後續將由警察機關積極落實執行,讓法律真正發揮守護社會安定的力量。
刑事局偵查員現場勘察黃牛搶票程式照。內政部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