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光電業不當金錢往來 臺南調查官羈押停職
調查局臺南市調查處新營站調查官林家齊被控與光電業者有不當金錢往來,且違法蒐集泄露個資,涉犯貪污與洗錢等罪,檢方認爲林家齊有串滅證之虞,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獲准;調查局昨發佈新聞指林家齊經法院裁定羈押,依法停職。
據瞭解,林家齊在臺南與光電案場業者往來密切,疑利用發掘案源、控制偵辦進度手法,藉此投資光電業者,並以虛擬貨幣支付股金,未料虧損被套牢,進而被要求查詢個資,包括泄漏臺南某政黨黨部主委名單。調查局發現林家齊查詢多人個資,但與其偵辦案件無關,鎖定調查。
據指出,林家齊另與站內資深學長交情匪淺,常結伴出入特定場所飲宴,全案是否有其他調查官卷入,專案小組正還原林的手機對話紀錄及帳戶資金來源,不排除有第2波偵辦行動。
臺南地院裁定指出,林家齊所涉犯貪污等罪,有證人證述及相關事證可佐,足認其犯違法蒐集利用他人個人資料罪、公務員泄漏國防以外應秘密訊息罪、財產來源不明罪及洗錢罪,犯罪嫌疑重大。
法院指林家齊到案後供詞避重就輕,歷次供述不一,全案尚有相關人未到案,有案情待釐清,經初步檢視手機結果,部分期間對話紀錄全被刪除,足認有滅證、勾串共犯及證人之虞,有羈押原因。審酌被告身爲執法公務員,竟利用職務違法蒐集利用他人個人資料、無故泄漏秘密,且對異常增加的來源不明財產,無法提出合理說明,裁定羈押禁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