色男酒後伸狼爪! 辣妹餐廳外等車慘遭「襲胸摸奶」
臺北市一名辣妹A女(化名)與友人聚餐後,在餐廳外等車時,竟遭陌生男子伸手襲胸。(示意圖、與本案無關/AI生成)
臺北市一名辣妹A女(化名)與友人聚餐後,在餐廳外等車時,竟遭陌生男子伸手襲胸!臺北地院審理後,認定洪姓男子趁辣妹不備,突然將手伸進對方上衣內觸摸胸部,依性騷擾防治法判刑5月,可易科罰金。可上訴。
判決指出,2022年11月1日晚間,洪男與同事在中山區某茶樓聚餐後,於騎樓聊天。當時一名身穿小可愛、披肩外套的A女與友人在人行道等計程車,洪男見狀上前搭訕。
未料,洪男竟趁A女不注意,突然伸手探入她的上衣內觸摸胸部,A女當場嚇壞,立刻撥開狼爪並大聲喝斥。洪男同事蘇男見狀,竟也起鬨作勢要摸,A女憤而報警。
法院審理時,洪男矢口否認犯行,辯稱「當時左手拿傘、右手拿煙,根本沒碰她」。但法官勘驗監視器畫面,發現洪男刻意背對鏡頭,且右半身被柱子遮擋,而A女遭侵犯後立即反應激烈,友人也證稱親眼目睹洪男伸手進A女衣服。
更離譜的是,洪男的同事蘇男隨後竟模仿相同動作,企圖對A女襲胸,遭撥開後還嘻笑拉扯衣服,囂張行徑全被拍下。法官認爲,若非洪男先有猥褻行爲,蘇男怎會「有樣學樣」?顯見洪男辯詞不足採信。
法官痛批,洪男利用A女搭話時趁機性騷擾,嚴重侵害他人身體自主權,犯後又毫無悔意,至今未與被害人和解,因此依修正前《性騷擾防治法》判刑5月,得易科罰金。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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