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BL假球案!MVP柯旻豪重判7年 法官判決理由曝光
柯旻豪因職籃打假球遭重判7年有期徒刑。(資料照)
SBL超級籃球聯賽裕隆隊集體打假球案,士林地方法院17日宣判。全案15名被告中,前SBL年度MVP球員柯旻豪被認定爲核心主謀,他犯下詐術妨害賽事公平等6項罪名,因犯後僅承認部分賭博犯行,遭法官重判有期徒刑7年,併科罰金2000元。引爆全案的球員吳季穎,則因貪圖賭金共同主導,但他轉爲證人,供出其餘14名共犯,獲減刑輕判2年,緩刑5年,並應向公庫支付20萬元。
士林地院合議庭痛斥,被告柯旻豪正值青壯,不思珍惜運動天賦,竟貪圖賭金,利用其資深控球后衛的身分及對學弟的影響力,居於核心地位,指示隊友共同控制SBL第20屆賽季的6場比賽分數,藉此詐取賭金。法院認爲柯旻豪帶動職籃界打假球的歪風,嚴重敗壞我國職籃發展及社會風氣。
同案多名球員因覬覦報酬,配合操控比賽,均遭判刑。塞內加爾籍的洋將班霸遭判刑5年2月,法院並宣告應於刑之執行完畢或赦免後,驅逐出境。其餘未獲緩刑的球員,顏聞佐犯6罪,判刑5年;吳祐任犯3罪,判刑4年10月;黃鉉閔犯3罪,判刑4年9月;周𬀩宸犯3罪,同樣判刑4年9月,周𬀩宸另因偵審中證詞不一,遭法院職權告發僞證罪;陳品銓犯2罪,判刑4年4月;邱忠博犯1罪,判刑3年4月。
獲得緩刑者中,球員李其恩因僅參與1場且始終坦承,犯4罪判刑1年8月,緩刑4年。被認定爲組頭的邱繼緯,犯7罪判刑2年,緩刑5年。吳季穎的女友黃品瑄,犯7罪判刑1年,緩刑2年。其他涉案賭客,邱廷昱判刑1年,緩刑2年;遊舜翔判刑9月,緩刑2年。僅賭客張曉悌犯3罪,遭判刑8月,未獲緩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