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角戀談判破裂!嘉義男開車把情敵撞重傷 遭判7年賠136萬

▲男攻擊情敵,嘉義地方法院判7年賠136萬多元。(資料照/記者翁伊森翻攝)

記者劉人豪/嘉義報導

嘉義2024年發生三角戀談判破裂殺人未遂事件,黃姓男子開車衝撞情敵,還拿空氣槍以及球棒攻擊,許姓男子重傷送醫,提告求償200萬,嘉義地院依殺人未遂判黃男有期徒刑7年,民事部分需賠償136萬5933元。

根據判決,黃男與蔡女交往多年,蔡女對許男產生感情,黃男爲挽回蔡女,2024年9月7日,3人於慈爺公廟前空地談判,沒想到黃男開車加速衝撞許男,並拿空氣槍下車朝許男頭面部開槍射擊數發,又持空氣槍槍身毆打許男頭面部多下,致槍身斷裂。

黃男欲再次衝撞許男,蔡女則在車輛右後方阻擋,並撥打110報警。黃男強行將蔡女拉上車,再繼續駕車衝撞許男,隨後下車持黑色球棒,揮打許男頭面部多下,並說出「反正我都不想活了,多拉一個人陪我上路」等語。蔡女則報警,警方獲報於同日17時47分許趕往現場,黃男見員警到場,高舉球棒佯裝要傷害人質,並要求員警對其開槍,拒絕束手就擒,持續與警方對恃,警方趁隙上前壓制逮捕被告。

許男經送醫救治,始倖免於死,受有外傷性蜘蛛網膜下腔出血、腰椎爆裂性骨折合併滑脫、右側3-7肋骨骨折合併氣胸、右腳脛骨腓骨骨折、左肩關節脫位等傷害。

許男提告請求賠償200萬元,法院審酌醫療費用、背架輔具費用、洗澡椅輔具費用、不能工作損失、精神慰撫金,判決黃男應賠償136萬5933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