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部門發佈《醫療廣告認定指南》

經濟日報北京8月13日訊(記者佘穎)市場監管總局、國家衛生健康委、國家中醫藥管理局13日聯合發佈《醫療廣告認定指南》,針對“神醫”廣告,以及醫療廣告、醫療信息和醫療科普難以區分等問題,明確規定醫療廣告的發佈主體爲依法設立的醫療機構,有助於防止違法醫療廣告誤導羣衆。

在市場監管總局8月13日舉行的新聞發佈會上,市場監管總局廣告監管司市場稽查專員谷保中介紹,近年來,隨着“互聯網+醫療”快速發展,醫療廣告與醫療信息、醫療健康科普在表現形式上愈發接近;部分不法經營者假借“科普”外衣變相發佈醫療廣告,甚至虛構“名院”“名醫”吸引患者就醫。

針對這些問題,市場監管總局開展廣告市場秩序集中整治。2025年上半年,全國市場監管部門共查辦醫療廣告違法案件1666件,罰沒金額1278萬元。市場監管總局集中曝光3批次30起違法廣告典型案例,涉及醫療美容、醫療器械等多個行業,形成有力震懾。

加大執法力度的同時,市場監管總局還出臺《醫療廣告監管工作指南》,之後又聯合國家衛生健康委、國家中醫藥管理局共同制定《醫療廣告認定指南》,爲有力打擊違法醫療廣告提供更爲清晰、更具可操作性的指引。

一是聚焦社會反映集中的無資質“黑醫院”“黑醫生”發佈廣告誤導羣衆就醫選擇的問題,《指南》對醫療廣告發布主體作出嚴格限定,明確規定除依法設立的醫療機構外,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自行或者委託他人發佈醫療廣告。

二是緊盯借醫療信息公示和科普活動變相發佈醫療廣告的違法行爲,《指南》在明確哪些形式的信息公示和科普活動不構成廣告的同時,也列舉了借醫療信息公示和健康科普變相發佈醫療廣告的具體情形。

三是爲推動實現對醫療廣告亂象的標本兼治,《指南》對市場監管部門與衛生健康、中醫藥部門之間的線索移送、情況通報等方面作出了制度性安排。

醫療廣告的監管,涉及醫療機構、醫務人員和廣告經營發佈主體等多個方面。谷保中介紹,爲切實規範醫療機構依法開展廣告宣傳,市場監管總局與國家衛生健康委、國家中醫藥管理局在線索移送、聯合執法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地方市場監管部門也積極與行業主管部門密切協同,構建了常態化研判會商工作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