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預防“中管院”和魏新河的再次出現?

2024年,國家事業單位登記管理局發佈通告,對中國管理科學研究院(以下簡稱“中管院”)作出撤銷登記。通告顯示,中管院存在多種違法行爲,兜售職業技能培訓證書,濫發“特聘專家”“院士專家”“客座教授”證書,違規主辦“中國”字頭論壇會議,不一而足。

有發“假”證、開“假”會的,也有冒“假”名、“假”開會的。遼寧省錦州市林業和草原局工作人員魏新河自2022年以來,多次以“遼寧理工大學教授”等虛假身份參加學術交流活動。遼寧理工大學根本不存在,魏新河自稱“任職”的遼寧省鄉村振興專委會、遼寧省錦州溼地生態旅遊管理中心等組織機構也是子虛烏有。

批發名號、濫開會議,爲中管院帶來了不菲收入。踊躍參會提高魏新河的知名度,爲其在朋友圈發佈的升學諮詢進行了信譽背書。看似清高的研究機構和毫無營利空間的學者集會,都和背後的灰色利益直接掛鉤。

無利不起早,但大多數時候研究機構的成立、學者集會的召開並非是爲了個人利益,而是爲了學術的進步、知識的普及,是爲了大衆之利,爲了民族之利。1915年,“新文化運動”開始,中國科學社由胡明覆、任鴻雋等9名中國留學生在美國康奈爾大學正式創立,同年出版首期《科學》月刊,撰稿和編輯都是名字響亮的科學家,氣象學家竺可楨、物理學家葉企孫、化學家曾昭掄,後來都成了“中研院”首批院士。這本“以傳播世界最新科學知識爲職志”、兼顧研究和科普的刊物堅持發行了32卷384期,曾昭掄甚至斷續擔任該刊編輯前後約23年。沒有這些科學家犧牲休息時間的攜手,沒有他們走出實驗室、走進編輯部、走上演講臺,中國的科學研究和科普事業就不能在風雨飄搖的舊中國日積跬步,以至千里。

日前,魏新河已因涉嫌招搖撞騙罪,被公安機關依法採取刑事強制措施。招搖撞騙罪制裁的是假冒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的身份或職稱進行詐騙,因爲這樣的行爲損害了國家機關的威信及其正常活動。《刑法》不對單純假冒教授參與學術活動的行爲進行專門的負面評價,除非因此騙取了數額較大的公私財物,涉嫌構成一般的詐騙罪。那麼,誰來對魏新河假充“教授”的行爲進行制約?誰來恢復被中管院影響的學術活動秩序?

應該是學術共同體本身。魏新河的出現,中管院的墮落,都有共同體監管不足、學風建設存在瑕疵的推波助瀾。認真審覈參會人員身份,仔細評閱參會論文,充分評估學術活動效果,一切踏實求真而不是僅僅行禮如儀,魏新河的底細、“中管院”的濫權早就能在學術同行眼裡無所遁形。

科研需要長期的積累和沉澱,許多學者板凳甘坐十年冷,實驗室燈亮到三更,才能取得論文裡一個腳註、報告中一個數據的點滴進展。《科學》期刊的作者和編輯數十年致力於專業發佈和大衆教育,“賽先生”的大旗才能在神州大地上持續地翻卷舒展。“教授”“專家”的專業性和社會認知得來委實不易,往往只有突破性的成果才獲得普遍關注,共同體的美譽度降低卻往往只需要一個魏新河、一箇中管院。要預防中管院和魏新河的再次出現,加強同行評議,建設科研誠信,嚴格作風學風,不給投機者站臺,推動形成風清氣正的科研生態,共同體成員個個有責,行業監管刻不容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