榮鵬股份:研發方或未成立先合作 實控人親戚與供應商關係現疑雲

《金證研》北方資本中心 樂之/作者廉貞 映蔚/風控

近日,北交所對證券公司2025年第二季度的執業質量情況進行了評價,併發布評價結果,且對中介機構信息披露工作提出明確要求。此次申報北交所,浙江榮鵬氣動工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榮鵬股份”)收到的問詢函中,涉及關於減持股份的信息披露、公開信息披露文件中關於客戶穩定性、研發投入歸集的準確性等問題。

衝擊上市背後,2021-2024年,榮鵬股份一家合計撐起超三千萬元採購額的供應商兼外協廠商,其實控人羅邦水,與榮鵬股份實控人的親戚兼員工羅邦法姓名僅“一字之差”。另一方面,一家合作研發方上演“未成立已合作”的異象,且該合作方多年社保人數爲0人,且曾與依託高校實驗室建設的研究院孵化企業上演“經營混淆”異象,關係或待解。

一、供應商累計撐起超三千萬元採購額,其實控人與榮鵬股份實控人親戚姓名僅“一字之差”

寓目暫爲實,過者即爲虛。2021-2024年,榮鵬股份向第五大供應商累計採購超三千萬元。該供應商實控人羅邦水,其與榮鵬股份實控人的員工兼親戚羅邦水,名字僅差一字。

1.1 哈羅汽摩系金屬零部件供應商兼外協廠商,2021-2024年累計交易超三千萬元

據榮鵬股份簽署於2024年12月25日的招股說明書(以下簡稱“簽署於2024年12月25日的招股書”)及2024年年報,2021-2024年,台州市路橋鑫哈羅汽摩配件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哈羅汽摩”)皆爲榮鵬股份的第五大供應商。同期,榮鵬股份對其的採購金額分別爲1,260.97萬元、845.94萬元、793.74萬元、994.51萬元,當期年度採購佔比分別爲3.12%、2.97%、3.4%、3.3%。此外,榮鵬股份稱與哈羅汽摩不存在關聯關係。

經《金證研》北方資本中心測算,2021-2024年,榮鵬股份向哈羅汽摩累計採購金額爲3,895.16萬元。

此外,哈羅汽摩不僅系榮鵬股份的金屬零部件供應商,也是其外協廠商。

據榮鵬股份簽署於2023年7月28日的《關於榮鵬股份股票公開轉讓並掛牌申請文件的審覈問詢函的回覆》(以下簡稱“新三板審覈問詢回覆”)及榮鵬股份簽署於2025年3月31日的《關於榮鵬股份向不特定合格投資者公開發行股票並在北京證券交易所上市申請文件審覈問詢函的回覆》(以下簡稱“首輪問詢回覆”),除了爲榮鵬股份提供金屬零部件,哈羅汽摩還是榮鵬股份的外協廠商。

2021-2024年,哈羅汽摩爲榮鵬股份的第一大外協廠商,榮鵬股份對其採購金額分別爲612.13萬元、314.54萬元、358.24萬元、425.13萬元,佔當期外協採購總額比例分別爲25.41%、18.86%、26.27%、26.26%。

在此背景下,哈羅汽摩的實控人或值得關注。

1.2 與哈羅汽摩2019年開始合作,哈羅汽摩於2017年成立且實控人系羅邦水

據首輪問詢回覆,榮鵬股份與哈羅汽摩於2019年開始合作,系通過榮鵬股份主動接洽建立聯繫。2022-2024年,哈羅汽摩系主要向榮鵬股份供貨的供應商,榮鵬股份的採購規模佔其銷售收入的50%以上。榮鵬股份稱前述供應商主要系基於自身規模、經營效率以及雙方合作關係等做出的商業選擇,具有行業普遍性及商業合理性。

此外,哈羅汽摩成立於2017年2月4日,註冊資本爲180萬元。哈羅汽摩的實控人爲羅邦水,註冊地址爲浙江省台州市路橋區金清鎮十塘。

據簽署於2024年12月25日的招股書,榮鵬股份的辦公地址及註冊地址均爲浙江省台州市路橋區蓬街鎮水缺頭村。

需要指出的是,榮鵬股份實控人的親屬羅邦法與哈羅汽摩的實控人羅邦水名字僅差一字。

1.3 羅邦法持有員工持股平臺2.38%的股份,且其爲實控人親戚

據簽署於2024年12月25日的招股書,截至簽署日,台州創鑫股權投資合夥企業(有限合夥)(以下簡稱“台州創鑫”)系榮鵬股份員工持股平臺,成立於2020 年12月15日,持有榮鵬股份10.45%的股份。除張迎春外,該持股平臺的其他合夥份額持有人均爲榮鵬股份的員工。羅邦法持有台州創鑫61.5萬元的合夥份額,出資比例爲2.38%。

據市場監督管理局數據,2021年5月25日,台州創鑫發生投資額變更。變更前後,羅邦法均爲投資人之一。

據首輪問詢回覆,羅邦法前妻之姨鄭冬菊,系榮鵬股份實控人李小朋及李小榮兄長的配偶。此外,2022-2023年,羅邦法通過台州創鑫分別取得現金分紅3.74萬元、7.48萬元。

據新三板審覈問詢回覆,截至2023年7月28日,羅邦法系榮鵬股份設備部部長。

也就是說,羅邦法與榮鵬股份實控人系親戚關係,且其爲榮鵬股份員工,並持有台州創鑫的股份。

不難看出,2021-2024年,哈羅汽摩均系榮鵬股份的第五大供應商,既系榮鵬股份的金屬零部件供應商,也是其外協廠商,累計與榮鵬股份交易超三千萬元。哈羅汽摩於2019年與榮鵬股份開始合作,其實控人羅邦水與榮鵬股份的員工羅邦法,名字僅差一字。值得關注的是,羅邦法前妻之姨系榮鵬股份實控人的配偶。

二、零人合作研發方或“未成立先合作”,曾與研究院孵化的企業上演“經營混淆”異象

合作研發既助力擬上市企業技術積累,也是監管部門的重點關注事項。榮鵬股份與自然人獨資的企業合作研發項目,蹊蹺的是,該合作方尚未成立,或已與榮鵬股份簽訂合作研發合同。且該合作研發方或爲“零人”企業,在其上市輔導前註銷。註銷背後,該合作研發方曾與依託高校實驗室建設的研究院孵化的企業上演“經營混淆”異象。

2.1 2020年8月起與南京特能特合作,而南京特能特成立於2021年7月且近四年社保人數爲0人

據簽署於2024年12月25日的招股書,2021-2022年,榮鵬股份與南京特能特機電技術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南京特能特”)存在4項合作研發項目,分別爲“鋰電無刷衝擊扳手開發項目一”、“鋰電無刷衝擊扳手開發項目二”、“鋰電無刷圓鋸開發項目”、“雙速無刷鋰電鑽項目”。

前述四項合作研發項目的合作期限分別爲2020年8月3日至2021年4月17日、2020年12月25日至2021年10月20日、2021年8月24日至2022年6月10日、2021年10月至2022年12月,合同金額分別爲50萬元、22萬元、17萬元、20萬元。

據首輪問詢回覆,榮鵬股份與南京特能特四項合作研發項目的合作時間,系合同簽訂時約定的合作時間。

另外,“鋰電無刷衝擊扳手開發項目一”完成了R680型號的鋰電無刷衝擊扳手產品的開發並實現生產,“鋰電無刷衝擊扳手開發項目二”完成了R681型號的鋰電無刷衝擊扳手產品的開發並實現生產,“鋰電無刷圓鋸開發項目”完成了R683鋰電無刷圓鋸樣機和設計圖紙、技術標準的開發並實現生產,“雙速無刷鋰電鑽項目”完成了R685鋰電鑽產品的開發並實現生產。

此外,榮鵬股份與南京特能特的合作研發約定了知識產權歸屬,榮鵬股份享有申請專利的權利,且與南京特能特的合作主要係爲了推進鋰電工具產品的開發。鋰電工具產品系榮鵬股份新增產品,並非其核心產品,與南京特能特的合作研發產生的成果亦不涉及榮鵬股份核心技術。

據市場監督管理局數據,南京特能特成立於2021年7月28日,截至查詢日2025年7月22日,其註冊資本爲50萬元,經營範圍包括信息技術諮詢服務、技術轉讓等。蔣曉燕的認繳額爲50萬元,即蔣曉燕持有南京特能特100%的股份,王臘生爲南京特能特監事。此外,2021-2024年,南京特能特的社保繳納人數均爲0人。

據公開信息,截至查詢日2025年7月22日,除南京特能特外,蔣曉燕無其他關聯企業。

顯然,南京特能特成立於2021年7月28日,而2020年榮鵬股份與南京特能特簽訂“鋰電無刷衝擊扳手開發項目一”、“鋰電無刷衝擊扳手開發項目二”的合作研發合同。即南京特能特出現尚未成立卻與榮鵬股份簽訂合同的異象。

此外,南京特能特與另外兩家企業共用聯繫方式。

2.2 南京特能特與賽柯斯曼、賽科斯曼共用電話,且賽柯斯曼爲清研華科南京孵化企業

據市場監督管理局數據,2021-2024年,南京特能特的企業聯繫電話均爲18*******66。值得注意的是,2021-2022年,南京賽柯斯曼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賽柯斯曼”)與南京賽科斯曼新能源科技合夥企業(有限合夥)(以下簡稱“賽科斯曼”)的企業聯繫電話均爲18*******66。

不難發現,2021-2022年,南京特能特曾與賽柯斯曼、賽科斯曼共用同一聯繫電話。

據支付寶平臺,截至查詢日2025年7月22日,聯繫電話“18*******66”對應支付寶用戶名稱爲“王大錘”,實名認證信息爲*平,經實名認證爲王平。

據微信平臺信息,截至查詢日2025年7月22日,前述電話對應的微信用戶名亦稱爲“王平”。

據市場監督管理局數據,賽柯斯曼成立於2021年12月29日。截至註銷前,賽柯斯曼的法定代表人爲王平,註冊資本爲200萬元。清研華科新能源研究院(南京)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清研華科南京”)的認繳額爲10萬元,賽科斯曼的認繳額爲190萬元。王平擔任執行董事,方丹擔任監事。2021-2022年,賽柯斯曼的企業電子郵箱均爲jiangyifan@qyhk.com.cn。

經測算,截至註銷前,清研華科南京持有賽柯斯曼5%的股份,賽科斯曼持有賽柯斯曼95%的股份。

據市場監督管理局數據,賽科斯曼成立於2021年12月22日。截至註銷前,賽科斯曼的執行事務合夥人爲王平,註冊資本爲100萬元。王平與徐弦均爲賽科斯曼的自然人股東。2021-2022年,賽科斯曼的企業電子郵箱均爲jiangyifan@qyhk.com.cn。

即是說,王平系賽科斯曼及賽科斯曼的實控人。

據工信部公開信息,截至查詢日2025年7月22日,網站域名“qyhk.com.cn”的ICP備案爲蘇ICP備20047933號,審覈通過日期爲2020年8月12日,主辦單位爲清研華科南京。

據市場監督管理局數據,清研華科南京成立於2020年3月13日。2022-2024年,清研華科南京的企業電子郵箱爲jiangyifan@qyhk.com.cn。

即是說,2021-2022年,賽科斯曼、賽柯斯曼與清研華科南京共用聯繫郵箱。且截至查詢日2025年7月22日,該聯繫郵箱後綴指向清研華科南京的域名,審覈通過時間爲2020年8月。

據清研華科新能源研究院(以下簡稱“清研華科研究院”)官網,賽柯斯曼爲清研華科研究院在鋰電動力工具方面的在孵企業,是一家從事高性能新能源動力工具項目的高科技企業。

據國家知識產權局數據,一項申請號爲202310529427X的發明專利“一種鋰離子電池單體裝置、電池及用電裝置”申請日爲2023年5月11日,申請人爲清研華科南京,專利發明人包括方丹、沈恆傑,截至查詢日2025年7月22日,案件狀態爲等待實審提案,該專利未發生權屬變更。

換言之,清研華科南京爲賽柯斯曼的股東,清研華科南京的專利發明人“方丹”,與賽柯斯曼的監事“撞名”。

除此之外,賽柯斯曼與賽科斯曼註銷的同年,榮鵬股份簽訂上市輔導協議。

2.3 2023年4月賽柯斯曼與賽科斯曼均註銷,7個月後榮鵬股份簽署輔導協議

據市場監督管理局數據,賽柯斯曼於2023年4月6日註銷,賽科斯曼於2023年4月7日註銷。此外,2021-2022年,賽柯斯曼與賽科斯曼的社保繳納人數均爲0人。

據《關於榮鵬股份向不特定合格投資者公開發行股票並在北交所上市輔導備案報告》,榮鵬股份輔導協議簽署時間爲2023年11月28日。

即是說,在榮鵬股份輔導備案7個月前,賽柯斯曼與賽科斯曼相繼註銷。

值得關注的是,清研華科南京的股東中包含國有獨資企業。

2.4 江蘇省產研院及浦口高投合計持清研華科南京25%的股份,且皆爲國有企業

據市場監督管理局數據,截至查詢日2025年7月22日,清研華科南京的註冊資本爲2,000萬元。其中,江蘇省產業技術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江蘇省產研院”)及南京浦口開發區高科技投資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浦口高投”)均爲清研華科南京的股東,認繳額分別爲200萬元、300萬元。

經測算,截至查詢日2025年7月22日,江蘇省產研院持有清研華科南京10%的股份,浦口高投持有清研華科南京15%的股份。

據市場監督管理局數據,江蘇省產研院成立於2016年9月8日,截至查詢日2025年7月22日,其註冊資本爲3億元。江蘇省產業技術研究院(以下簡稱“產研院”)的認繳額爲3億元,即產研院持有江蘇省產研院100%的股份。

據公開信息,產研院系江蘇省政府依法設立的新型研發機構。

即是說,江蘇省產研院系國有獨資企業。

據市場監督管理局數據,浦口高投成立於2018年8月21日,截至查詢日2025年7月22日,其註冊資本爲1億元。南京浦口經濟開發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浦口開發”)的認繳額爲1億元,即浦口開發持有浦口高投100%的股份。

此外,浦口開發成立於1992年8月8日,截至查詢日2025年7月22日,其註冊資本爲178億元。南京浦口經濟開發區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浦口經開管委會”)的認繳額爲178億元,即浦口經開管委會持有浦口開發100%的股份。

即是說,浦口高投系國有獨資企業。

經測算,江蘇省產研院及浦口高投合計持有清研華科南京25%的股份。

值得一提的是,清研華科研究院由清華大學實驗室及其教授團隊等共同支持建立。

2.5 清研華科研究依託高校實驗室並由高校人才團隊等合作建設,而高校校規禁止個人簽署知識產權合作協議

前述提及,“qyhk.com.cn”域名的所屬人爲清研華科南京。

據清研華科南京官網,清研華科研究院依託清華大學汽車安全與節能國家重點實驗室,由歐陽明高人才團隊、南京浦口經濟開發區管委會、產研院以及6家整車廠、核心零部件供應商、創投企業、諮詢企業合作共建。

即是說,清研華科研究院或歸屬於清研華科南京。

據清華大學2016-2017學年度第15次校務會議審議通過的《清華大學知識產權管理規定》第二十三條規定,師生員工對外開展技術開發、轉讓、諮詢、服務等涉及知識產權的合作,應當由學校與合作方簽署書面合同,個人不得擅自簽署。

由上可知,2020年8月,榮鵬股份與南京特能特簽訂合作研發合同,蹊蹺的是,由蔣曉燕單獨出資設立的南京特能特,其“官宣”成立日期爲2021年7月,且現零人異象。此外,南京特能特與賽柯斯曼、賽科斯曼共用聯繫電話,該電話歸屬於賽柯斯曼及賽科斯曼的實控人王平。

另外,賽柯斯曼、賽科斯曼與清研華科南京共用郵箱,該郵箱域名屬於清研華科南京。其中,賽柯斯曼爲清研華科研究院的孵化企業。而社保人數均爲“零人”的賽柯斯曼及賽科斯曼均於2023年4月相繼註銷,同年11月榮鵬股份簽署上市輔導協議。值得注意的是,清研華科南京的股東中,存在兩名國有獨資股東,合計持股比例爲25%。且清研華科南京官網稱,系依託高校實驗室並由高校人才團隊等合作建設,而校規指出禁止個人簽署合作協議。

三、結語

簡言之,榮鵬股份近四年的第五供應商哈羅汽摩,累計與榮鵬股份交易超三千萬元。哈羅汽摩於2019年與榮鵬股份開始合作,其實控人羅邦水與榮鵬股份實控人親戚羅邦法姓名僅“一字之差”。

另一方面,榮鵬股份的合作研發方南京特能特成立於2021年7月,或在2020年8月與榮鵬股份簽訂合作研發合同,令人費解。且2021-2022年,南京特能特與賽柯斯曼、賽科斯曼共用聯繫方式,其中,賽柯斯曼爲清研華科南京孵化企業。而賽柯斯曼、賽科斯曼在榮鵬股份簽訂上市輔導協議七個月前相繼註銷。值得注意的是,清研華科研究依託高校實驗室並由高校人才團隊等合作建設,箇中關係或值得關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