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妻小王約砲調情「好溼、噴不起來」 夫奪手機看對話震怒提告
人妻外遇小王相約上牀,調情對話紀錄遭丈夫發現,震怒提告。(邱立雅攝)
婚後3年的歐女因工作認識吳男,兩人發展出婚外情,遭先生髮現手機出現「找你打砲、小朋友才戴保險套、把你榨乾、噴不起來、太溼了先暫停一下」等等鹹溼對話紀錄,氣得對兩人提告,新竹地院法官判兩人賠償先生30萬元。
先生控訴,與太太婚後生了兩名孩子,但太太在工作期間認識了吳男,吳男明知歐女已婚,兩人竟拍攝多張勾手、頭靠頭等親密照片,並互相傳送如相約發生性行爲等訊息,太太甚而幫吳男慶生,吳男更許願「希望跟歐女長長久久」,因此提告向兩人求償百萬。
歐女則不爭執與吳男交往關係,但對於這些對話紀錄、照片的證據能力有意見,因爲是先生未徵得她同意,任意搶奪她手機所不法取得,甚至在搶奪過程中導致她受傷,認爲應無證據能力。
不過法官認爲,歐女聲稱先生是用搶奪、強制手段取得手機,但診斷證明書跟案件證明單都沒寫手機遭搶奪之事,再者,先生未經歐女同意取得手機,是因爲先生目的是想蒐集歐女與吳男侵害其配偶權之證據,亦無法期待歐女主動提出,不法程度亦屬輕微。
新竹地院法官勘驗偷情男女對話紀錄,其中出現大量鹹溼調情言語,包括「那我可以看妳洗澡嗎、直接一起洗、愛除了用做的也要用說的才幸福、太快打砲就會變砲友、牀上等我、小朋友才戴保險套、會噴的那個是尿不是水、太溼了先暫停一下、連妳拉的屎都是香的」等。
法官認爲,吳男則經合法通知未到庭,也未提出書狀答辯,原告先生主張可採。吳男明知歐女爲有配偶之人,仍與其相互傳送係爭訊息、拍攝親密合照、相約發生性行爲,顯逾社會通念之一般普通男女社交往來界線,已達侵害原告配偶權之程度且情節重大,判兩人共賠償3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