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妻控明知男方已婚仍糾纏 驚爆懷孕內幕小三判賠35萬
人妻控明知男方已婚仍糾纏,驚爆懷孕內幕,小三判賠35萬元。(示意圖、與本案無關/AI生成)
女子小萱與丈夫阿國(均化名)於2016年結婚,婚後育有1名孩子,但是小萱卻發現,阿國與女子歡歡(化名)透過交友軟體認識,交往過程中多次發生性行爲,甚至懷有身孕。小萱認爲婚姻忠誠義務遭到嚴重破壞,不滿歡歡所爲,憤而提告求償80萬元精神慰撫金。
法院審理,小萱控訴,阿國在2023年底,透過交友軟體結識歡歡,兩人隨即展開不倫戀情。起初,阿國謊稱已離婚,讓歡歡誤信阿國是單身。但後來阿國到歡歡任職的汽車租賃公司應徵時,公司主管直接點破阿國已婚的事實。歡歡向阿國確認後,也得知真相。
即便如此,歡歡仍選擇繼續與阿國往來,甚至因不願分手,而以激烈言語逼迫阿國留下。阿國證稱,與歡歡交往期間每月都有性行爲,後來歡歡更因懷孕前往婦產科就診。最終,他只好坦承外遇,小萱隨也要求他辭職、斷絕與歡歡的聯繫,婚外情才正式畫下句點。
歡歡則是辯稱,她是受騙的一方,強調她後來才意識到,阿國仍有婚姻。她指出,阿國一開始假裝單身,導致她誤陷三角關係,並主張配偶權並非法律明文保障的權利,小萱的訴訟毫無依據。
法官調閱錄音對話及證人證詞後,認定歡歡早就清楚知情阿國是已婚,但卻仍維持親密關係,甚至發生性行爲而懷孕。法官認爲,婚姻忠誠義務不容第三者介入,歡歡的行爲已超越社會可容忍範圍,對小萱造成精神重大痛苦。
法官考量,婚姻制度不僅是私人情感,更攸關社會秩序與家庭穩定。一旦第三者明知對方已婚仍介入,便會動搖夫妻間的信賴基礎,破壞婚姻共同生活的圓滿與幸福。因此小萱的訴求合理,歡歡必須爲其行爲付出代價。日前依法,歡歡應賠償35萬元精神慰撫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