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夫偷腥被抓竟要求「每週見小三一次」 還拿錢幫她開飲料店

▲高雄一名男子外遇被老婆發現,竟要求每週見小三一次。(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記者陳宏瑞/高雄報導

高雄一名高姓人夫10多年前和陳姓妻子一起出資創業,兩人打拼多年後終於事業有成,但陳妻卻在3年前發現老公和黃姓女子外遇,兩人吵架鬧離婚,沒想到高男不但不願離婚,還要求陳妻同意他「每週找小三一次」,甚至拿錢幫小三開飲料店,讓陳妻氣得對高男、黃女提告,法院審理後,判高、黃兩人應賠償陳妻30萬元。

陳妻提告主張,她和高男是在2010年結婚,婚後有2個女兒,因高男有車體包膜專業,婚姻初期她出資與高男共同創業車體包膜,事業經營數十年有成,雙方共同累積資產,但房屋及公司都登記在高男名下。

直到2022年9月間,陳妻發現老公外遇小三黃女,她氣得提出離婚,但高男不同意,反而要求她接受「每週找小三一次」,並繼續維持婚姻,陳妻無法接受,乾脆直接回孃家,沒想到高男趁機把小三黃女帶回家,讓陳妻覺得噁心,而且高男還出錢幫黃女開飲料店。

陳妻發現高、黃二人婚外情後,痛苦不堪,需持續服用抗憂鬱藥物及安眠藥始能入睡,於是對兩人提告,求償100萬元。

法院審理時,高男和黃女都沒有在言詞辯論期日到場,也未提出書狀作何聲明或陳述,法官根據高、黃兩人的通訊軟體對話記錄等相關事證,認定兩人有情侶交往行爲,已逾越配偶所能忍受之範圍,侵害了陳妻的配偶權,因此判兩人應共同賠償30萬元,全案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