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運會球員惡意將對手踢骨折,律師:情況嚴重可能會追究刑責

現代快報訊(記者 宋體佳)第十五屆全國運動會七人制男子足球比賽中,北京代表隊球員曹某某因惡意將對手踢骨折,遭到禁賽6場並驅離賽區的處罰。一些網友認爲,踢人球員涉嫌故意傷人,應當被追究法律責任。5月30日,有律師就此向現代快報記者表示,如果惡意傷人情節嚴重,相關球員可能會被追究刑事責任。

官方針對此事的處罰決定顯示,比賽過程中,“北京市代表隊11號球員曹某某在明顯無法掌控球的狀態下,從背後故意使用過分力量踢上海市代表隊一名隊員左腿。”這一行爲造成的後果是,“上海隊球員左腿腓骨骨折。”

上述球場踢人事件被公開後,引起球迷關注,曹某某賽場故意踢人行爲,也引發球迷憤怒。有球迷認爲,腿骨骨折可能會對足球運動員的職業生涯產生非常嚴重的影響,踢人球員除了要被賽事組嚴肅處理外,還應被追究法律責任。

對此,北京市盈科(常州)律師事務所王寶波律師認爲,足球運動本身對抗性較強,雙方球員發生合理碰撞是允許以及不可避免的。但是,如果球員在比賽過程中,以傷害爲目的故意踢對手,並最終造成嚴重後果,那麼就可能會被追究刑事責任,“具體以公安機關認定爲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