券業“考綱”調整 獎優罰劣引導券商迴歸本源

證券時報記者 程丹

給證券公司打分的“考綱”迎來修訂。證監會近日就證券公司分類評價規則公開徵求意見,旨在更好發揮分類評價制度的“獎優罰劣”和監管“指揮棒”作用,引導證券公司迴歸本源、更好發揮機構功能,鼓勵中小機構差異化發展、特色化經營。

本次修訂優化整合規模性指標,適當提升部分加分指標的覆蓋面,提升對淨資產收益率的加分力度,鼓勵證券公司堅持集約型的發展方向,並將淨資產收益率和經紀、投行、資管等主要業務收入加分提升至前30名,引導中小機構立足自身稟賦探索差異化發展道路,在相關細分業務領域的加分項中能夠“跳一跳、夠得着”。增設的證券公司自營投資權益類資產、權益類基金銷售保有規模等專項指標,旨在引導證券公司在引入中長期資金、服務居民財富管理等領域加力發展,優化自營投資結構,提升投資者服務能力。

此次修訂針對重大惡性案件從嚴下調相關證券公司評級,適當提高了“資格罰”紀律處分扣分分值,使行政處罰扣分分值梯度與其他扣分項一起,與加分項保持總體均衡。這意味着,包括自律管理措施、行政監管措施、行政處罰和下調評級等多種監管手段在內的全方位立體化追責體系基本完備,將更有力地支持從嚴打擊證券市場違法違規行爲,促進分類評價結果更好反映公司合規風控和功能發揮的整體情況。

從近年來的評價結果來看,不斷趨嚴的監管態度正倒逼行業不斷加強內部控制和合規管理。面對新的“考綱”,只要端正經營理念、提高專業能力、滿足投資者多樣化的金融產品和服務需求,證券公司的“考試分數”就不會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