犬貓寄養定型化契約出爐 解約手續費上限不得逾總契約金額5%

農業部今日訂定「犬、貓寄養定型化契約範本」,其重點針對寵物寄養常見的糾紛包含犬、貓發生狀況之處理方式及飼主逾時接回犬、貓之處理進行規範。除此之外,先前業界也提出過類似的契約範本,但是未對雙方中途解約之退費規定明確規範,本次亦就此強化。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臺灣毛小孩達279萬隻,寵物美容商機龐大,也衍生許多消費爭議。農業部今日訂定「犬、貓寄養定型化契約範本」,比照今年5月12日公告犬、貓美容服務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除了飼主逾時接回犬、貓的處理進行規範外,本次也強化雙方中途解約之退費規定明確規範,違約方支付的解約手續費最高上限不得超過總契約價金的5%。

農業部說,隨着國人飼養寵物比例持續增加,寵物產業蓬勃發展,目前國內寵物寄養業者數量已突破2800家,年產值達27億元。犬、貓寄養依據特定寵物業管理辦法規定,應取得特定寵物業許可證。爲加強對犬、貓寄養業者管理,預防寄養時消費糾紛及提升犬、貓之動物福利,因此訂定「犬、貓寄養定型化契約範本」作爲相關單位參考之依據。

農業部指出,這次的「犬、貓寄養定型化契約範本」規範服務期間犬、貓發生異常狀況處理方式與飼主逾時接回犬、貓的處理方式及責任,也對中途解約的退費情形作出規範。建議無論是業者或是飼主,除了實際服務產生的費用外,違約方支付的解約手續費最高上限不得超過總契約價金的5%,以避免消費糾紛。

農業部表示,後續將請中華民國寵物商業公會全國聯合會及社團法人臺灣畜犬協會協助向業者、從業人員及寵物飼主積極宣導此定型化契約範本,也呼籲寵物飼主如果要暫時離開心愛的毛孩身邊,要認明合法取得特定寵物業許可證的寄養業者,並簽訂依照範本訂定的定型化契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