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刑24年2月...陳歐珀辯親友給政治獻金 另涉im.B案仍偵辦中

民進黨籍前立委陳歐珀涉向業者收賄並以立委身分推動修正商港法等法案,臺北地檢署痛批「敗壞官箴」向業者收賄463萬餘元,詐領10年的立委公費助理費411萬餘元作爲辦公室零用金,依貪污等罪嫌起訴,具體求刑24年2月。陳歐珀被搜出的關鍵筆記本,載有im.B吸金詐騙主嫌曾耀鋒金錢往來,則另案偵辦中。

起訴指出,陳歐珀涉在2016年1月至2020年7月間,收受聯興國際物流公司賄賂、不正利益,聯興公司時任董事長洪英正和陳約定每月支付5萬元,支付陳的國會辦公室特別顧問的「顧問費」共收賄278萬5922元。洪文宗離開陳歐珀國會辦公室,每月5萬元則借用許仁圖帳戶,從2021年5月至2023年7月收賄135萬元,作爲替洪英正官說商港法第72條修正案的對價,共411萬5922元

檢方調查,洪英正爲了聯興公司高雄分公司的競爭力和營運生計,2016年間涉傳訊息給洪文宗「可能要提醒委員先提出質詢並同時凍結運算」,請託陳歐珀以立委身份開會質詢、提案,撤消高雄洲際碼頭公開招募案。洪英正爲降低營運成本,以相同手法透過陳歐珀提案臨時提案,降低港區土地租金及交通部超收碼頭工人退職金歸墊款;2020年間陳在新冠肺炎期間又提案「船舶貨物裝卸承攬業」、「貨櫃集散站業」納入紓困方案對象,減輕聯興營運成本負擔。

2018年1月德籍「梅爾斯」貨輪撞上聯興國際設置碼頭的「橋式起重機」等設備,撞垮聯興公司橋式起重機,卻求償無門。陳歐珀2018年至2021年間多次提出「商港法第72條修正案」洪文宗多次和交通部航港局局長葉協隆多次line商議,並要求葉2020年12月28日到陳歐珀國會辦公室向洪英正報告航港局的修法方案,以達成商港法修正共識。

交通部2018年規劃修正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且發佈子法「小客車租賃業違反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事件統一裁量基準」裁罰租賃業者違法攬客行爲,並限縮租賃業與Uber合作載客運輸經營範圍。檢廉追查,陳歐珀涉在「Uber案」向中華民國租車業品質保障協會理事長蕭明仁、臺北市小客車租賃商業同業公會理事長王世璋等人等租賃車業者收賄50萬元,且營造捐款給勁宜蘭發展協會的公益假象。

陳歐珀、其妻徐慧諭涉透過王姓助理6人,從2012年至2022年涉浮報助理薪資,詐領411萬2170元作爲辦公室零用金。檢廉調查陳歐珀成立「臺灣勁宜蘭發展協會」妻子徐慧諭擔任協會代表人,疑將公益款項挪作私用,檢方認定僅徐慧諭在2018年、2019年間從勁宜蘭帳號領出110萬元涉公益侵佔罪,繳保險費、電費等私人開銷。

陳歐珀供稱,帳戶中錢是好朋友、高中同學等人「資助」還有在立委選舉期間,捐贈人不想曝光,會直接給現金,當作政治獻金,親友也會贈送現金支持。

檢方痛批,陳歐珀身爲立委多年,本應努力貫徹值得國民信賴的政治倫理,從事政治活動,應符合國民期待,公正議事,善盡職責,不損及公共利益,不追求私利,卻爲牟取自己不法利益,收賄874萬8092元元「敗壞官箴」違背社會大衆對於公務員執行職務之廉潔、公正、程序透明之要求與期待,以「收受政治獻金」置辯卸責。

北檢認定,陳歐珀向洪英正收賄、不正利益求處8年,向租賃業者收賄求處、7年2月、詐領助理費求處7年6月,洗錢部分量處1年、6月,5罪共計求處24年2月。貪污財產來源不明及公益侵佔部分,難認帳戶存款增加與薪資收入顯不相當,此部分不起訴。

陳妻徐慧諭涉共同貪污詐領助理費、公益侵佔罪,分別求處7年2月、1年6月,共計求處8年8月。陳的國會辦公室特別顧問洪文宗貪污收受不正利益,求處7年徒刑。業者洪英正、王世璋等5人涉貪污對公務員職務上之行爲行賄等罪,聯興葉姓、王姓會計2人涉商業會計法登載不實會計憑證罪,陳歐珀6名助理坦承詐領助領費,但無犯罪所得,建請給予緩刑宣告。提供帳戶給陳歐珀作爲領取助理費的陳的姊姊等2人,及已死亡的許仁圖等3人獲不起所處分。

民進黨籍前立委陳歐珀涉收受聯興國際物流公司賄賂,利用貪污立委職權推動商港法修法,日前遭羈押禁見,今移審法院。記者曾原信/攝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