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水爛尾樓未被列管 民代建議善用公安稽查平臺
臺中市清水區一處爛尾樓發生塌陷意外,民意代表建議善加利用即將建置的公安稽查平臺。記者黃仲裕/攝影
臺中清水區爛尾樓今天凌晨坍塌,該屋齡超過40年,5、6樓是爛尾樓,年久失修結構危險,卻未被市府列管。議員建議,市府即將建立公共安全稽查平臺,應妥善利用,全面稽查市內危老建築;也有議員認爲,若全面清查一定要做好配套措施,以免損害民衆權益。
無黨籍議員陳廷秀表示,臺中市即將建置公安稽查平臺,去年度此預算被凍結,這次臨時會已經解凍,市府可以利用這個整合19個局處的平臺,全面清查轄內危老建築,由基層里長逐級呈報,可以做到通盤管制,否則時不時發生危老建築意外,今天幸好沒有傷亡,下次就不一定這麼幸運了。
國民黨籍副議長顏莉敏認爲,爛尾樓未被列管可能與法規有關,這棟大樓1977年建成,何時加蓋5、6樓,當時法規是否已經包含爛尾樓管控,都須要進一步查證;至於全面盤查市內危老建築,須做好配套措施,否則有些人住了一輩子的房子,被鑑定爲危老建築就要強制拆遷,屋主與住戶權益恐受影響。
民進黨議會黨團總召王立任說,這起坍塌案凸顯過去建管方面的缺失,應該要有更完善的機制監督建物施工的進度與結果;他前年質詢市府,臺中危老重建計劃的核準率六都倒數第一,僅有74%,如今又發生這起事件,市府應更加積極改善危老建築問題,協助老屋重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