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明食品抽驗 3件花生粉黃麴毒素超標
臺北市衛生局抽驗49件清明祭祀食品有6件不符規定,包括3件花生粉檢出黃麴毒素超標,2件豆乾絲檢出殺菌劑過氧化氫,1件草仔粿(蘿蔔絲)標示不符規定。圖爲萬華王冠粿行販賣的草仔粿(蘿蔔絲)未標示有效日期。(臺北市衛生局提供/謝佳君臺北傳真)
清明節即將到來,臺北市衛生局3月31日公佈清明祭祀食品抽驗結果,抽檢49件共6件不符規定,包括3件花生粉檢出黃麴毒素超標,2件豆乾絲檢出殺菌劑過氧化氫,另有1件草仔粿(蘿蔔絲)標示不符規定,將依違反《食安法》處3萬元以上、300萬元以下罰鍰。
衛生局派員前往潤餅皮專賣店、知名商圈或廟宇周邊祭祀食品販售店、市場、超市及素食批發零售業等場所抽驗應景食品。其中,萊春餐飲萬華康定店(豬血幫米血糕)的「老夫妻米血糕專用花生粉」、內湖豪棧小吃店花生粉、萃豆咖啡(禾溢承精緻潤餅南港軟體園區店)花生粉檢出黃麴毒素超標;錦州街留蘭香自助餐店及內湖港墘路大溪素霸王豆乾絲檢出殺菌劑過氧化氫。另外,萬華王冠粿行販賣的草仔粿(蘿蔔絲)爲包裝食品,卻未標示有效日期。
衛生局食藥科長林冠蓁表示,違規產品均已下架不得販售,且均將依違反《食安法》處3萬元以上、300萬元以下罰鍰。其中2件豆乾絲來源廠商都在臺北市,已進入行政程序調查,花生粉及草仔粿來源爲外縣市,也已移所轄衛生局辦理。
衛生局指出,黃麴毒素是誘發肝癌的主要毒素之一,臺灣屬高溫潮溼氣候,米、麥、豆、五穀雜糧或相關製品若未妥善保存,容易孳長黴菌,可能導致黃麴毒素污染,且難以一般烹煮或加工製程去除,民衆選購時應注意產品儲存環境,避免潮溼發黴,包裝若有破損或色澤改變也不可購買,如果產品已發黴或過期應立即丟棄。
林冠蓁說,「過氧化氫」就是俗稱雙氧水,可做爲食品殺菌劑,具有漂白、防腐效果等用途,常用於魚肉煉製品及豆類製品加工過程,但依規定食品中不得殘留,也不得用於麪粉及製品。食用過量可能引起頭痛、嘔吐等症狀,烹調豆製品前可用溫水浸泡或汆燙,減少食品添加物殘留。
衛生局提醒,民衆應向信用良好廠商購買食品,且勿以產品色澤爲取向,尤其異常白皙或偏離傳統色澤太多的食品,選購時更要提高警覺,並優先選擇完整包裝產品,留意是否有完整明確中文標示以掌握完整的產品訊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