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明節將至 食安處查獲1件花生粉黃麴毒素超標

食安處表示,此次專案稽查是利用臺中食安資料庫系統,進行大數據分析,篩選出民衆較常前往購買場域、未稽查,或常有違規的業者進行查覈,包括臺中市各大生鮮賣場、傳統市場、潤餅專賣店、食品原料行與雜貨商店等處。

食安處除查驗常用祭祀的食材,如各式豆腐28件、糕粿類12件、素三牲8件、豆乾、豆皮、面腸與素肚24件,分別檢驗防腐劑、皁黃、二甲基黃(dimethyl yellow)及二乙基黃(diethyl yellow) ,與素摻葷等。

另外,食安處也抽驗清明節應景冷食材料,潤餅2件與花生、花生粉14件,分別檢驗微生物與真菌毒素,總計共抽驗88件食品(材),結果,1件位於大肚區超市販售的花生粉,檢出黃麴毒素B1:14μg/kg(標準:2μg/kg)及總黃麴毒素:17μg/kg (標準:4μg/kg),皆超出限量標準,與規定不符,除立即通知下架回收,並移請源頭所轄機關彰化縣衛生局處辦。

食安處說,黃麴毒素是由麴菌屬真菌產生的代謝產物,一旦食品受到感染,誤食可能導致肝臟病變,甚至引發肝癌。特別是花生及其製品、堅果、米和玉米等食品,在高溫潮溼的環境下容易滋生黃麴毒素。因此,在加工過程中,必須注意原料和半成品的儲存溫度和溼度,防止黴菌生長。

食安處提醒,清明時節天氣較爲高溫潮溼,微生物容易滋長,民衆購買食品要選擇信譽良好商家,並留意店家作業場所是否清潔衛生,購買潤餅或食材都要注意保存溫度,儘早食用,以確保購買食品衛生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