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潔隊員甄選有詭!鄉長收賄延長報名時間 辦公室走廊收10萬

▲傅民雄涉甄選清潔隊員收賄被起訴。(圖/取自傅民雄臉書)

記者陳昆福/屏東報導

屏東縣竹田鄉前鄉長傅民雄,涉嫌在2022年間清潔隊增額錄取過程中,接受2位民衆請託並收取賄款,藉延長報名期限、操縱評分等方式錄取清潔隊隊員,並收受10萬元賄賂,屏東地檢署調查後,依貪污治罪條例將傅民雄起訴,其餘行賄人則獲緩起訴並須支付公益金。

起訴書指出,竹田鄉前任鄉長傅民雄於2022年6、7月間,接獲李男請託,內定錄取其子爲該鄉增額之清潔隊隊員,李也備妥預備行賄傅民雄的賄款,同年7月間,竹田鄉民代表會通過增額清潔隊隊員之預算,且該公所於同年8月間公告甄選,其中報名期間爲同年8月16日起至22日止。然李子因故未能遵期繳交體檢資料,傅民雄遂指示延長本案甄選之報名期間至同年月29日止,使李子得於同年月24日取得體檢報告後,檢具相關報名資料寄交該公所,完成報名程序,順利參加面試,且經傅給予較高之評分而獲錄取,李子則於同年10月間報到任職。李男爲表達對傅感謝之意,於同年11月間,將前所預備之匯款中10萬元,攜往傅之住處並交付之。

同年7月間該鄉鄉民代表會通過增額清潔隊隊員之預算前某日,傅民雄向劉男表示,該公所即將辦理本案甄選,劉男醫療機構進行體檢,並遵期完成報名,順利參加面試,且經傅給予較高之評分而獲錄取。劉父爲向傅表示感謝之意,遂於111年9月間,前往該鄉公所2樓鄉長室外之走廊,將10萬元賄賂交予傅。

施男爲使其子順利錄取本案甄選,於同年111年7月間,前往傅民雄住處請託並表示其子錄取後將提供賄賂,傅未置可否。嗣後施果然高分錄取。然因施報到就職後未久,就被解僱,因此未交付賄賂給傅民雄。

屏東地檢署調查後,認爲傅民雄貪污犯行明確,依貪污治罪條例將傅民雄起訴,其餘行賄人則獲緩起訴並須支付公益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