僑外生當司機、護佐喊卡 未設語言門檻惹議 勞動部擬再評估

勞動部官員證實,由於各界擔心僑外生語言門檻等技術條件,因此請各部會檢討技術門檻、配套後再行上路。(報系資料照)

近期各界疾呼缺工,勞動部日前預告藍領審查標準,新增僑外生可從事6項包括司機、倉儲物流、隨者人員、護佐中階技術等類別,本報日前報導指出預告草案中皆未規範語言資格,引發各界議論。勞動部官員證實,由於各界擔心僑外生語言門檻等技術條件,因此請各部會檢討技術門檻、配套後再行上路。

依先前預告的「外國人從事就業服務法第四十六條第一項第八款至第十一款工作資格及審查標準」僅要求僑外生畢業後若要從事公路及市區客運駕駛工作或汽車貨運業需要取得我國職業駕駛執照,但並未有中文能力條件門檻。近日公告時卻把涉及中階技術人力的部分全部都刪除。

據悉,原本討論時有要求客運司機應要有一定中文能力,但預告時卻漏列,貨運司機則是皆未有中文能力要求。交通部公路局日前稱,中階貨車駕駛及隨車助理職務工作性質單純,且針對特定對象服務,僑外生原已具備基本語言溝通能力,故依實務需求無須另行要求語文能力認證。

「希望可以往前推進」,交通部長陳世凱8日於立法院受訪時表示,客運業者都向交通部反映,目前駕駛員不足,盼可以透過僑外生模式來提供協助,勞動部在僑外生部分有整體的考量,可能還有其他考慮因素。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長黃齡玉則說,預告期間各界關心僑外生語言問題,民衆認爲若是在陌生國度不熟悉語言時,外國人執行業務會有風險,也已邀請交通部、經濟部及衛福部溝通,希望配套更完整後再行上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