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籍演藝人員薪資門檻低易被剝削 勞部研議法規修正

日前有肯亞籍白領移工因此遭剝削,監察院21日糾正勞動部等單位。圖爲街頭藝人。(示意圖/報系資料照)

依勞動部現行規定,若白領外國人屬專業技術人才則薪資應達4萬7971元等門檻才能來臺工作,但若屬「藝術及演藝」則無門檻限制、只要符合基本工資即可,導致日前有肯亞籍白領移工因此遭剝削,監察院21日糾正勞動部等單位。勞動部表示,演藝工作型態多元,將持續會商文化部在產業發展需要及防杜勞力剝削下,研議法規修正必要。

據統計,2024年來臺從事「宗教、藝術及演藝工作」人次達2267人次,而演藝工作除了來臺藝人外,也包括如職棒啦啦隊、觀光農場表演等,類型十分多元。

肯亞籍白領移工於2022年間以藝術及演藝工作來臺工作,但僱主未依契約規定給付薪資,並求從事未經許可農業、清潔回收等藍領外籍移工工作,甚至扣留移工證件及苛扣工資。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跨國勞動力事務中心主任陳昌邦說,2024年訂定「藝術演藝工作許可疑慮案件之審查及查覈作業」,針對有違法紀錄或給付低於3萬元薪資者加強審查,若屬有疑義案件工作許可期限將限縮至1年,並要求地方政府加強查察,主動查處類此案件。

勞動部提及,現行已補助各縣市政府配置15名外國專業人員訪視員,執行「外國專業人員工作許可查察業務實施計劃」,未來將依地方政府實際需求增加補助人力,同時積極檢討現行訪查人力結構並提升訪查人員職能,以強化訪查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