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部長迴應僑外生實習惹議 全教總批卸責 呼籲跨部會協作
圖爲位於南投的暨南國際大學舉辦僑外生祭祖與境外生聯誼活動。(本報資料照)
針對僑外生在臺實習與工讀權益保障問題,全國教師工會總聯合會9日發聲,批評勞動部推卸責任,強調保障僑外生權益需跨部會協作,並呼籲教育部儘速修法。
民衆黨立委麥玉珍6日在立法院質詢僑外生實習議題,勞動部長洪申瀚多次迴應「僑生實習由教育部、僑委會主管」,引發外界質疑。全教總指出,勞動部身爲中央勞工主管機關,「洪部長,如何能說僑外生實習與勞動部無關?」
目前,僑外生廣泛參與產學合作,包括「產學攜手計劃」、「新南向國際專班」以及113學年度上路的「國際產業人才教育專班」。全教總認爲,這些計劃牽涉大量勞動參與,勞動部理應負責監督。
全教總表示,僑外生在技高爲建教生,適用《建教合作實施及建教生權益保障法》;在科技大學爲技術生,適用《勞基法》第8章技術生專章。上述法律中多處條文明定,勞動部需負責法規訂定、勞檢與權益維護。
此外,僑外生課餘打工則受《就業服務法》第50條規範,僱主聘僱前須經勞工主管機關許可。工時每週不得超過20小時,寒暑假例外。從核發許可到勞檢開罰,勞動部角色不可或缺。
全教總呼籲,僑外生在臺就學與工作,已非單一部會可應對。教育部、僑委會與勞動部應主動協調,明確分工,不再互踢皮球。建教專法也應修訂,納入僑外生適用範圍,完善制度設計,確保他們的學習與工作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