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3年北市科技執法 近5成未舉發
臺北市近3年科技執法共計127萬餘件,有近5成是「不舉發」,卻未分析原因。本報資料照片
北市近3年科技執法127萬餘件,卻有58萬餘件「不舉發」,比率近5成,審計報告指出,警察局未列管不舉發原因,也沒有明確判斷基準,造成不同人員審覈出現不同結果。北市交通警察大隊指出,會持續強化主管覆核,不舉發比率已下降。
警察局統計,北市2022年至去年科技執法設備辨識違規案,各年度分別是48萬餘件、42萬餘件及36萬餘件,經警察局審覈結果,各年度案件狀態爲不舉發者,分別爲24萬餘件、20萬餘件及13萬餘件。
審計報告指出,運用科技執法查獲違規案件,有助減少交通事故,但警察局建置的「違規E化系統」沒有欄位可記錄列管不舉發原因,無法就統計分類,並研析癥結;員警舉發與否也未明確規範判斷基準,且審覈、入案等程序沒有相關覆核,易發生如救護車、消防車等執行公務未禮讓行人等,也被列違規。
議員王閔生指出,若近半數案件不舉發卻沒有列出明確原因,恐怕會讓民衆質疑制度的公正與一致性,市府與警察局應立刻公開不舉發理由。
議員詹爲元表示,市警局應先把關,別等到開單後再由民衆申訴撤銷,避免誤罰、也減少行政成本浪費,並確保執法公正與制度信譽。
交通警察大隊指出,科技執法不舉發原因多屬執行公務及事故車、故障車、閃避他車、配合警察義交指揮,或道路施工及交通工程不當等;今年1至7月,科技執法舉發計38萬5807件、不舉發計12萬3904件,佔比32%,已顯著下降。
市警局也強化主管覆核及分局查覈機制,並要各單位指派法律素養及資經歷豐富的績優員警,擔任審覈人員,避免雷同違規,卻有不同舉發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