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20萬卡債辦貸款又被騙8萬 衰女「急討錢交3帳戶」獲無罪
記者黃翊婷/綜合報導
女子小蘋(化名)因積欠20萬元卡債,決定在臉書找貸款,結果誤入詐騙集團陷阱,反被騙了8萬元、3個銀行帳戶,因而吃上官司。臺中地院法官檢視小蘋與詐團的對話紀錄,發現她確實是遭話術洗腦才交出銀行帳戶,事後發現異常便立刻報警,加上檢方證據不足,最終採信她的說詞,裁定無罪。
▲小蘋積欠卡債,想辦貸款又被騙了8萬元,甚至淪爲詐團人頭戶。(示意圖/VCG,與本案當事人無關。)
判決書中記載,小蘋被指控在2024年6月間將自己名下的3個銀行帳戶交給詐團使用;詐團成員得手之後,便以假網路交易、假租屋等理由,誘騙16名民衆匯款,總計得手大約25萬元,這些錢全部匯入小蘋提供的帳戶之中,再被詐團提領一空。
小蘋到案之後表示,當時她因爲積欠信用卡卡債多達20萬元,不敢跟家人借錢,只好上網找貸款,在辦理貸款的過程中她被騙了8萬元,對方要求提供3個銀行帳戶纔會歸還8萬元,由於這筆錢是跟朋友借的,她急着把錢拿回來,纔會依照指示寄出提款卡並告知密碼;後來因爲發現帳戶有不明金流,經同事告知可能遇上詐騙,她便立刻跑去報警。
臺中地院法官檢視小蘋與詐團成員的對話,發現確實與她的供述一致,她誤信詐團可以幫忙辦理貸款,結果反遭詐騙8萬元,隨後又爲了拿回8萬元,而答應交出銀行帳戶資料,直到網銀APP通知有多筆不明金流,她才驚覺受騙,並於警方尚未通知到案之前,自行報案。
法官認爲,小蘋當時急着拿回向朋友借來的8萬元,在壓力之下,未能深思熟慮而降低危機意識及警覺性,纔會交出帳戶,縱使有疏於細究的過失,但也難認她有故意幫助詐團的意圖,加上檢方現有證據仍不足以證明她是故意幫助詐團,最終裁定無罪,全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