騎Youbike也算酒駕... 北市慢車酒駕暴增近4倍 議員曝33件被送辦
民衆以爲Youbike代步不算酒駕,結果遭警方攔查開罰,慢車酒駕類似狀況頻傳,北市去年取締暴增至507件、較前年成長近4倍,其中33件更被依公共危險罪被送辦,議員憂慢車酒駕成城市交通安全的「新破口」。交通局說,執法是最好的教育,會加強宣導。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定義「慢車」,最高時速不超過25公里,例如腳踏自行車、電動輔助自行車、微型電動二輪車、個人行動器具如電動滑板車或電動平衡車都是,YouBike有設置透過電力輔助騎乘的2.0E車款也屬於慢車一種。
議員曾獻瑩調閱臺北市交通警察大隊資料發現,2023年慢車酒駕取締僅129件,2024年卻暴增至507件,成長約3.93倍,其中33件依公共危險罪移送法辦。他直言,慢車外型、速度看似「安全」,酒駕仍可能導致嚴重交通事故,甚至涉及刑法公共危險罪,但大衆普遍以爲酒駕慢車只會被勸導、不會被罰。
曾獻瑩認爲,慢車酒駕逐步成爲城市交通安全的「新破口」,不只反映民衆認知不足,也凸顯執法與宣導系統仍有明顯盲點,他建議市府應強化法治教育與宣導、針對高風險時段與熱點區域加強宣導或在YouBike站加裝宣導警語等。
交大表示, 若慢車酒駕,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經吹氣酒測檢驗數值超過0.15mg/L或血液濃度超過0.03%,即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可處1200元至2400元罰鍰,且會要求當場停止駕駛;拒絕酒測者,可處4800元罰鍰。尤其騎乘電動輔助自行車、微型電動二輪車等具有動力或電力的車輛,恐涉犯公共危險罪而遭送辦。
交大指出,民衆騎乘自行車等慢車歪七扭八或偏離慢車道、人行道等狀況,員警發現後就會上前盤查,如聞及騎士有酒味、酒氣等,便要求停駛並接受酒測。不少人貪圖返家方便,認爲酒後騎腳踏車不太會抓,心存僥倖,警方呼籲即便罰則低,也不應酒駕上路。
北市交通局長謝銘鴻說,很多人不清楚,還以爲騎腳踏車跟行人一樣,他直言「執法是最好的教育」,交通局與相關局處會加強宣導。
交通局表示,將持續提醒民衆「酒前、酒後、宿醉不開車」觀念,如宴會餐敘有飲酒需求,當天可不開車出門改使用大衆運輸,若須開車則酒後可搭計程車或大衆運輸工具等安全回家。民衆如考量喝酒隔天仍有用車需求,可請親友接送或利用臺北市酒後代駕服務叫車專線。
交通局指出,YouBike使用者酒駕,將依會員條款辦理停權2年;YouBike騎乘禮儀及規範,交通局都有透過CMS、跑馬燈及新聞稿等方式宣導民衆應遵守騎乘規則及道路法規,未來持續宣導,維護行人及YouBike騎士安全。
※ 提醒您:禁止酒駕 飲酒過量有礙健康
北市去年取締慢車酒駕暴增至507件、較前年成長近4倍。示意圖,與新聞事件無關。本報系資料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