騎電動滑板車酒駕釀禍! 醉男酒測值達0.73遭送辦

男子酒後騎乘電動滑板車發生車禍。(翻攝照片/林鬱平臺北傳真)

北市中山區北安路日前晚上發生一起多元計程車與電動滑板車碰撞的交通事故,警方到場發現騎乘電動滑板車的男子酒測值超標,依法將他逮捕帶偵辦。

中山分局大直派出所員警9日20時許,獲報北安路巷弄內發生交通事故,警方在處理過程中,發現電動滑板車駕駛徐姓男子面帶酒容,並散發濃厚酒氣,徐男雖辯解所騎乘的滑板車是無動力交通工具,但警方告知電動滑板車屬於動力交通工具,請徐男配合進行酒精濃度測試,經測試酒測值達0.73,令徐男無法狡辯。全案詢後,依公共危險罪移送法辦。

中山分局表示,電動滑板車屬動力交通工具,酒後駕駛電動滑板車,酒測值超過0.15mg/L,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73條第2項可處1200元至2400元罰鍰,如酒測值超過0.25mg/L,則依刑法公共危險罪移送法辦。民衆切勿抱持僥倖心態,喝酒後應妥善安排交通工具,如搭乘大衆運輸或計程車,以確保安全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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