騎機車國道蛇行!67歲翁稱「要回家」遭逮 恐吞4.2萬元罰單

許男因返家誤將機車騎上國道1號南向員林路段,警方除依法舉發交通違規外,並依刑法公共危險罪偵辦。(警方提供/葉靜美彰化傳真)

許男因返家誤將機車騎上國道1號南向員林路段,警方除依法舉發交通違規外,並依刑法公共危險罪偵辦。(警方提供/葉靜美彰化傳真)

今日凌晨在國道1號南向213公里員林路段,竟有1輛機車不只誤上國道,還在國道上蛇行,只見騎士車速忽快忽慢,還不斷穿梭車道間,危險行爲嚇壞用路人,騎士稱是要回家而騎上國道,但違規上國道及危險駕駛行爲,仍恐面臨4萬2000元以下罰鍰,國道警方也將依刑法公共危險罪偵辦。

今日凌晨1時50分許,67歲許男竟將機車騎上國,行駛在國道1號南向213公里員林路段,其車速不但忽快忽慢,更時而蛇行於車道間,險象環生,讓其他用路人捏了一把冷汗,有用路人以爲自己眼花看錯,向同車家人一再確認,真的是有人將機車誤騎上了國道。

國道警方獲報到場時,該部機車已停於外側路肩,經警方初步調查,石男稱是因要返家因而騎上國道,警方表示,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3條第4項,機車誤闖國道高速公路,可處駕駛人新臺幣3000以上6000元以下罰鍰;另依該條例第43條第1項第1款及第4項,在高速公路以其他危險方式駕車,可處汽車駕駛人新臺幣6000元以上3萬6000元以下罰鍰,並當場禁止其駕駛及吊扣牌照6個月。

針對石男騎機車上國道情事,國道公路警察局第三公路警察大隊除依法舉發交通違規外,並依刑法公共危險罪偵辦,警方並呼籲用路人注意高速公路匝道入口相關指示及禁制標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