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帶女兒回孃家逾20年 如同陌生人!人夫決定就此斷了
妻子帶女兒回孃家逾20年,如同陌生人!人夫決定就此斷了,訴請離婚獲准。(示意圖、與本案無關/AI生成)
男子阿國與妻子小萱(均化名)婚後有1女,但2人互動不佳,屢因家庭生活細故爭執,小萱就帶幼女回孃家,阿國曾數次前往探視女兒,但與小萱仍無任何交集,小萱也無意回家同住。不滿不相往來迄今已逾20年,感情愈形淡薄如同陌生人,婚姻已生重大破綻,阿國因此依法訴請離婚。
法院審理,小萱未於言詞辯論期日到場,也未提出書狀聲明或陳述。阿國的弟弟證稱,他與哥哥住在同一個裡,他每1、2周便會去哥哥家,但未曾在哥哥家見過嫂嫂小萱,他們在20多年前有開店,但1、2年就收掉了。
從那時起,他就沒有看過嫂嫂了,也未曾聽說他們有聯絡或往來,他也未曾見過他們的女兒。阿國的弟弟表示,他僅在哥哥結婚時有見過嫂嫂幾次,之後未曾再見過,大約10年前父親過世時,有試圖聯繫嫂嫂,想要請嫂嫂回來,但也沒有回來。
法官考量,阿國與小萱婚後互動不佳,小萱就無故攜同幼女離家,迄今已逾20年,甚至分居期間,阿國的父親過世,小萱也未返家,雙方長期未有聯繫,夫妻關係有名無實,婚姻已生嚴重破綻,無法使婚姻關係繼續維持。
法官審酌,雙方共同生活顯已難圓滿,確實有難以維持婚姻之重大事由存在。而此事由之發生,肇因於小萱無正當理由離家,不與阿國共營夫妻生活所導致,實可歸責於小萱。日前依法宣判,阿國訴請裁判離婚,爲有理由,應予准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