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發現金條例 函送政院
立法院昨(22)日函送「普發現金特別條例」,依法若政院要提覆議,須在該條例送達十天內提出;如聲請釋憲,則沒有時限。
另外民衆黨團昨日於立法院會中提案逕付二讀,要求行政院長卓榮泰就關稅議題赴立院報告。根據立法院協商冷凍期一個月的規則,估最快將於8月底三讀通過,邀請卓揆赴立院報告關稅議題。
國民黨團版特別條例草案日前於立法院會三讀通過,預算總規模5,450億元,含普發萬元現金預算2,350億元、刪臺電1,000億撥補。據瞭解,立院昨日稍早已將該特別條例函送政院,政院表示,將在研議內容後,依憲法規範及精神采取下一步作爲。
卓榮泰先前表示,原本院版特別條例編列4,100億,扣除這些金額後,歲計賸餘剩下336億,但立院通過版本總預算爲5,450億,等於有1,014億需要舉債。後續因應,行政院還在研議。卓榮泰當時提到,希望有機會前往立院說明院版條例,保留一絲起死回生的機會。民衆黨立法院黨團亦提出,邀請行政院長率同相關部會首長就「臺美關稅談判之進程、方針、原則及臺灣產業可能遭受之衝擊影響評估」於一個月內進行專案報告並備質詢,該案逕付二讀交付黨團協商。
黨團提案說明,美國川普政府自今年4月2日公佈將陸續對各貿易國課徵對等關稅以來,臺灣經貿辦談判團隊與美方已歷經二輪實體會談,政府對談判內容仍未公佈,談判進程、爭點與風險評估,國人與國會均一無所知,僅能獲得「會談坦誠且融洽」、「取得建設性進展」等無實質內容迴應。黨團提案指出,儘管談判成果尚未定案,行政機關亦應比照「條約締結法」第6條,充分向國會及人民說明談判原則與可能爭議,否則將使攸關國內產業投資方向與長久經濟影響之關稅協議,欠缺制度性保障機制。
延伸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