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到普發1萬特別條例函文 行政院:依憲法精神采取作爲

▲行政院。(圖/資料照)

記者陳家祥/臺北報導

立法院日前三讀通過國民黨團版本的「因應國際情勢強化經濟社會及民衆消費韌性特別條例」,刪除臺電1000億元補貼、增列「普發現金1萬元」,並要求今年10月31日前執行完畢。立法院今(22日)將該條例函送行政院,對此,政院證實已收到函文,待研議內容後會依憲法規範及精神采取下一步作爲。

因應美國對等關稅衝擊,行政院提4100億「因應國際情勢強化經濟社會及國土安全韌性特別條例草案」,但國民黨團認爲民進黨政府的能源政策造成臺電虧損,因此在其黨團版本中,未納入臺電1000億元補貼,改列「減緩民生壓力,並達到振興經濟效益,以發放現金新臺幣1萬元方式強化民衆消費韌性,擴大內需」,並保留行政院版的國土韌性預算1500億,預估規模總計5450億元。國民黨團版的特別條例草案11日在立法院三讀通過。

對於立法院通過的版本,行政院長卓榮泰除了多次質疑普發現金違法、違憲外,大動作開記者會說明,細算歲計賸餘說明普發現金恐需舉債1014億。他直言,這讓他內心交戰,並強調政院過去已經多次針對立法院多項不合法合憲的法案與預算有過救濟行爲,未來將勇敢承擔憲法賦予行政院的憲政責任,「會照過去方式思考」。

「因應國際情勢強化經濟社會及國土安全韌性特別條例」,已於22日送交行政院。根據憲法增修條文第3條第2項規定,若行政院認爲窒礙難行,經總統核可,可於該決議案送達行政院10日內,移請立法院覆議,而立法院應於送達15日內作成決議。另聲請釋憲則沒有時限。

對此,政院人士表示,行政院今(22)日已收到立院關於制定「因應國際情勢強化經濟社會及民生國安韌性特別條例」函文,後續將再針對特別條例的內容進行研議,並依據憲法規範及精神采取下一步的作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