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發現金常態化 朝野攻防 提案三大版本焦點解析
立法院財政委員會預計7日協商《預算法》修正草案。示意圖。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立法院財政委員會預計週三(7日)協商《預算法》修正草案,在野黨提案將普發現金、超徵稅收運用法制化,共提出三大版本。不過主計總處、財政部重申,普發現金不宜常態化、法治化,以保有彈性。
財政部今年結算2024年稅收超過預算數(超徵)5,283億元,不僅是連續四年超徵,超徵稅額更是寫下歷史新高。在野黨立委提出預算法修法版本,希望妥善運用超徵稅收。
國民黨立院黨團在這會期喊出要「還稅於民」,但行政院長卓榮泰先前表態,普發現金不是「最好作法」,預料本週協商時仍難有共識。
在野提案明定超徵稅收運用方式 圖/經濟日報提供
在野黨立委提案指出,目前全國賦稅稅課收入全年實徵淨額高於當年度預算編列數已成常態,國民黨立委賴士葆等20人提案版本指出,2014年至2023年間,共有九個年度歲入稅課收入達預算編列數,其中更有四個年度達成率達110%,顯示稅課收入逐年成長並能大幅達標,因此提案「當政府稅課收入實徵淨額達到預算編列數120%時,應還稅於民普發現金」。
國民黨立委王鴻薇等26人提出版本,同樣也是主張普發現金,但是以超徵金額爲辦理門檻。提案中列出2010年至2023年間超徵金額,發現從2021年至2023年的超徵金額都超過3,000億元,再加上2024年更是連續四年,因此提案「超徵金額逾3,000億元時,應優先辦理普發現金」。
另外,國民黨立委林德福等20人則提案當稅收超徵時,「應優先減少特別預算與中央政府總預算債務之舉借、擴大照顧弱勢、挹注勞保基金、公教退撫基金與全民健保」。
對此,財政部強調,稅收優於預期均爲依法徵收,並非超收,外界容易誤解,導致有還稅於民說法,不管是以超徵比例或是以超徵金額作爲普發現金的條件,未來可能出現舉債發現金;主計總處也認爲,收支賸餘應優先用於償債或留供未來重大政事支出,且考量保留政策彈性,普發現金不宜常態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