趙露思深陷解約風波 三大焦點律師解析

封面新聞記者 邊雪

“那會兒把火發了多好。”8月11日晚,當紅演員趙露思在直播中,“炮轟”經紀公司銀河酷娛的“霸王條款”。根據趙露思表述,自己在2016年簽約時,與公司採用五五分成(各50%),2023年提前續約至2030年,新合約調整爲三七開(公司30%,趙露思70%)。

2024年底,趙露思因病停工違約後,公司強硬要求按新合約的3:7比例賠償(即趙露思承擔70%),而她堅持違約發生在舊合約期內,理應適用5:5比例(賠50%)。

“趙露思與銀河酷娛簽訂的十年獨家經紀合同,其解除權需結合法定解除與約定解除判斷。若公司存在根本違約,如未提供合理資源、隱瞞病情強排行程,趙露思有權依據《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條主張解除合同。”律師秦雯表示,此外,若合同中約定“藝人因健康原因無法履行合同可解除”,趙露思需提供醫療證明,此時可依據約定解除合同,但需注意格式條款的有效性。

舊約期違約,能否拿未生效的新約追責?

在趙露思與銀河酷娛的糾紛中,新舊合約的交替時間點成爲法律爭議的核心。2023年簽署的新合約,要到2026年才正式生效,而趙露思的停工違約發生在2024年底,明顯處於舊合約期內。

“若嚴格按合同生效時間判斷,舊約期內違約理應沿用舊條款。”北京盈科律師事務所律師朱逸聰指出,合同的生效時間具有法律約束力,未生效的新合約條款,不能追溯適用舊約期內的行爲。

然而經紀公司卻持相反立場,堅持“已籤新約即默認接受”的原則。這一態度也被網友評價爲“玩雙標”——“賺錢時按舊約分賬,賠錢時拿新約擋槍?”

2025年1月,趙露思公開坦承確診抑鬱症並伴有嚴重軀體化症狀。今年7月的心理測評報告顯示,她患有重度抑鬱和重度焦慮。

因健康問題無法工作,是否要賠付天價違約金?

根據公開信息,趙露思與公司的經紀合約續約至2030年,目前仍有四年多未履行。

若趙露思單方面提出解約,依據行業慣例和合同條款,可能面臨高達4億元人民幣的違約金,相當於其年流水的10倍或單劇千萬級賠償。

“網傳趙露思需支付4億違約金,這一金額是否合理,需結合《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條第二款判斷。”秦雯告訴封面新聞,法院調整違約金時,會綜合考慮合同履行情況、當事人過錯程度、預期利益損失等因素。“若趙露思能證明公司未履行主要義務、預期利益損失遠低於4億,且違約金條款系格式條款,法院可能大幅調整違約金。”

對於趙露思公開的重度抑鬱和焦慮診斷報告,法律界人士分析指出,“健康問題”能否成爲解約依據,關鍵在於合同是否明確約定“因健康原因無法履約”作爲解約條件。

資金侵佔與職場霸凌若屬實,能否成爲解約依據?

北京市中聞律師事務所娛樂法律師劉凱表示,若公司擅自從工作室賬戶划走205萬元用於代言賠償屬實,這已構成根本違約,可作爲單方解除合同的正當理由。

在雙方協商期間,公司甚至揚言“不聽話就雪藏”,被網友指責爲 “職場PUA” 。同時,公司被質疑利用趙露思名義接戲,但分賬細節不透明,存在“利益輸送”嫌疑。

“趙露思指控公司未協商劃扣205萬元賠償金,這構成違約,趙露思可主張返還資金及賠償利息損失,若公司拒絕歸還工作室運營權,趙露思可主張繼續履行或賠償損失。”秦雯表示,趙露思指控的職場霸凌行爲,若有證據支撐,公司及相關人員可能構成侵權責任,可主張精神損害賠償。

此前,不少藝人如趙露思一般,因解約面臨天價賠償,而公司“資源置換不透明”“健康保障缺失”等問題屢被詬病。

“娛樂圈的合同常常模糊不清,很多合同根本不會詳細規定這些細節。”8月13日,某娛樂公司工作人員告訴封面新聞記者。這種情況下,明星與公司之間的法律糾紛一般會拉扯很久,有些藝人也會私下協商去解決。“業內普遍存在“藝人因病停工需擔責”的條款,只有少部分的經紀合約包含病休免責條款。”

此外,粉絲整理公司“十宗罪”、呼籲品牌方施壓的行爲需注意真實性與名譽權的邊界。若內容有真實證據支撐,屬於輿論監督;若捏造事實,則可能構成名譽權侵權。品牌方施壓可能影響談判進程,但法律程序仍以證據和法規爲準。

“趙露思的核心訴求具有法律依據,若能舉證證明公司的違約或侵權行爲,其主張大概率會被法院支持,粉絲與輿論行動需保持理性,避免越界侵權。”秦雯律師表示,但該糾紛未來的走向,取決於雙方的證據收集及談判策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