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圖造假通過網約車平臺審覈 男子買賣國家機關證件被判刑

作者:□特約撰稿 牟文潔

出租車司機想跑網約車,但因車輛性質不符合規定無法通過平臺審覈,怎麼辦?有人從中找到了“商機”,通過僞造證件材料、“代辦”平臺註冊牟利。近日,北京市昌平區人民法院審結一起買賣國家機關證件案,被告人劉某被判處有期徒刑1年,並處罰金人民幣3000元。

劉某從經營汽車租賃公司的朋友處得知,一些出租車司機想在網約車平臺接單賺點“外快”,但苦於車輛類型限制,平臺審覈難以通過。劉某發現“市場需求”很大,由此萌生P圖造假、代辦牟利的想法。利用租賃公司與網約車平臺簽訂註冊權限二級代理的便利條件,劉某通過網絡發單尋找有註冊需求的司機,將他們的車輛及行駛證照片發給網絡上提供P圖服務的人員,修改車輛顏色、車牌號等信息後,使用P圖後的車輛及行駛證照片在網約車平臺註冊使用。註冊成功後,劉某收取每名司機代辦服務費數百元不等。

法院經審理查明,被告人劉某於2024年4月至2024年6月,爲幫助楊某、王某等人通過網約車平臺註冊審覈,向上述人員販賣從他人處購買的P圖修改機動車行駛證10餘張,違法所得共計人民幣3600元。結合本案所涉機動車駕駛證的證件數量、具體用途、造成後果及違法所得等情節,綜合評估社會危害程度,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決。

法官提示: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八十條第一款規定:“僞造、變造、買賣或者盜竊、搶奪、毀滅國家機關的公文、證件、印章的,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並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機動車行駛證是由國家機關核發、准予機動車在道路上行駛的法定證件,內容包含車輛及其所有人基本信息,相當於車輛的“戶口簿”和“身份證”。本案中,劉某通過“P圖”修改國家機關證件並代辦牟利的行爲,不僅破壞了網約車平臺的正常運營,也擾亂了國家機關對車輛的管理秩序。在此提醒廣大駕駛員,如需從事網約車經營活動,務必遵守法律規定和平臺規則,通過官方合法途徑辦理證件,合規營運。

(作者單位:北京市昌平區人民法院)

【來源:民主與法制時報】